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创建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办事处昭亭南路 39 号
成交金额:68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邓远勇、朱亚萍、黄学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5000元,按5000元计),专家评审费据实支付,总计97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幢6楼,联系电话:0563-****55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
邮箱: ****@qq.com
联系方式:0563-****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幢6楼10-14室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0563-****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主任、钟工
电话:136****2099、138****87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中心创建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11.****.doc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承诺函.pdf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