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三角梅周转基地主材采购询价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内容现更正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按新政策执行)。 2、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供应商近1年内在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采购活动中未存在主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或被取消中标(成交)资格。(近一年内指自主动放弃或被取消中标(成交)资格之日起计至开标日未满一年),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若中标后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行为,视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重大违法记录仅限于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search/cr/)以及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gov.cn/index.html)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开标当日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并打印从上述3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重大违法记录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为对法人处以10万元及以上罚款或举行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上述内容中的 前3年内 指供应商的重大违法记录处罚决定日至开标之日满3年)。5、供应商是法人或分公司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总公司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则其下属分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每家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报价。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厦门市翔安(略) 1888 号 2 号楼 4 楼
联系方式:(略)、朱小姐 (略)/7889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