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公示结束时间}
标段名称:一汽-****公司绿化升级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 | ****408.38 |
第二名 | **省畦源****公司 | ****086.27 |
第三名 | **省****公司 | ****704.53 |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串通投标-6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二:**省****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串通投标-6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三:**省****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串通投标-6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四:******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串通投标-6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串通投标-6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六:**省京****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串通投标-6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七:******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串通投标-6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八:**金达林****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书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相符合;按照要求计入暂列金、暂估价等;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不可竞争费用(指措施项目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按现行国家或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2)投标人不得委托为本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工程造价人员编制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其如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如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注册造价师,则不能将其配备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单价遗漏评审: ①单价遗漏项目的确定,单价遗漏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遗漏。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 ②单价遗漏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按照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即: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工程量×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③单价遗漏的处理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5)不平衡报价评审: (一) 不平衡报价项目的确定,不平衡报价项目包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和措施项目。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1)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时(具体偏差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2.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0%时(对于措施项目费用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较大的工程项目,上述偏差幅度可适当放宽,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二)不平衡报价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相应工程量)+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措施项目总价 (三)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在评标报告中记录,提醒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6)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清标软件可以支持的电子标格式,须提交以下格式的电子标(①-③中任意一种): ①GZB4(计价4.0招标工程格式), ②GTB4(计价4.0投标工程格式), ③GBQ6(计价6.0工程格式), 提交其他格式导致投标报价不能进行清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九:******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书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相符合;按照要求计入暂列金、暂估价等;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不可竞争费用(指措施项目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按现行国家或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2)投标人不得委托为本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工程造价人员编制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其如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如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注册造价师,则不能将其配备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单价遗漏评审: ①单价遗漏项目的确定,单价遗漏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遗漏。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 ②单价遗漏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按照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即: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工程量×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③单价遗漏的处理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5)不平衡报价评审: (一) 不平衡报价项目的确定,不平衡报价项目包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和措施项目。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1)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时(具体偏差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2.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0%时(对于措施项目费用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较大的工程项目,上述偏差幅度可适当放宽,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二)不平衡报价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相应工程量)+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措施项目总价 (三)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在评标报告中记录,提醒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6)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清标软件可以支持的电子标格式,须提交以下格式的电子标(①-③中任意一种): ①GZB4(计价4.0招标工程格式), ②GTB4(计价4.0投标工程格式), ③GBQ6(计价6.0工程格式), 提交其他格式导致投标报价不能进行清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十:****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项目经理 | (1)中级职称证(提供扫描件) (2)无在建证明(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十一:******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书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相符合;按照要求计入暂列金、暂估价等;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不可竞争费用(指措施项目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按现行国家或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2)投标人不得委托为本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工程造价人员编制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其如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如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注册造价师,则不能将其配备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单价遗漏评审: ①单价遗漏项目的确定,单价遗漏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遗漏。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 ②单价遗漏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按照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即: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工程量×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③单价遗漏的处理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5)不平衡报价评审: (一) 不平衡报价项目的确定,不平衡报价项目包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和措施项目。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1)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时(具体偏差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2.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0%时(对于措施项目费用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较大的工程项目,上述偏差幅度可适当放宽,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二)不平衡报价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相应工程量)+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措施项目总价 (三)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在评标报告中记录,提醒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6)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清标软件可以支持的电子标格式,须提交以下格式的电子标(①-③中任意一种): ①GZB4(计价4.0招标工程格式), ②GTB4(计价4.0投标工程格式), ③GBQ6(计价6.0工程格式), 提交其他格式导致投标报价不能进行清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十二:**金都****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书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相符合;按照要求计入暂列金、暂估价等;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不可竞争费用(指措施项目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按现行国家或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2)投标人不得委托为本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工程造价人员编制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其如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如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注册造价师,则不能将其配备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单价遗漏评审: ①单价遗漏项目的确定,单价遗漏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遗漏。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 ②单价遗漏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按照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即: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工程量×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③单价遗漏的处理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5)不平衡报价评审: (一) 不平衡报价项目的确定,不平衡报价项目包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和措施项目。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1)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时(具体偏差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2.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0%时(对于措施项目费用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较大的工程项目,上述偏差幅度可适当放宽,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二)不平衡报价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相应工程量)+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措施项目总价 (三)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在评标报告中记录,提醒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6)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清标软件可以支持的电子标格式,须提交以下格式的电子标(①-③中任意一种): ①GZB4(计价4.0招标工程格式), ②GTB4(计价4.0投标工程格式), ③GBQ6(计价6.0工程格式), 提交其他格式导致投标报价不能进行清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十三:**隆辉****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项目经理 | (1)中级职称证(提供扫描件) (2)无在建证明(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十四:******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书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相符合;按照要求计入暂列金、暂估价等;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不可竞争费用(指措施项目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按现行国家或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2)投标人不得委托为本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工程造价人员编制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其如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如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注册造价师,则不能将其配备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单价遗漏评审: ①单价遗漏项目的确定,单价遗漏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遗漏。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 ②单价遗漏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按照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即: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工程量×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③单价遗漏的处理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5)不平衡报价评审: (一) 不平衡报价项目的确定,不平衡报价项目包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和措施项目。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1)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时(具体偏差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2.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0%时(对于措施项目费用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较大的工程项目,上述偏差幅度可适当放宽,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二)不平衡报价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相应工程量)+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措施项目总价 (三)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在评标报告中记录,提醒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6)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清标软件可以支持的电子标格式,须提交以下格式的电子标(①-③中任意一种): ①GZB4(计价4.0招标工程格式), ②GTB4(计价4.0投标工程格式), ③GBQ6(计价6.0工程格式), 提交其他格式导致投标报价不能进行清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十五:**省****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书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相符合;按照要求计入暂列金、暂估价等;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不可竞争费用(指措施项目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按现行国家或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2)投标人不得委托为本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工程造价人员编制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其如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如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注册造价师,则不能将其配备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单价遗漏评审: ①单价遗漏项目的确定,单价遗漏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遗漏。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 ②单价遗漏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按照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即: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工程量×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③单价遗漏的处理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5)不平衡报价评审: (一) 不平衡报价项目的确定,不平衡报价项目包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和措施项目。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1)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时(具体偏差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2.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0%时(对于措施项目费用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较大的工程项目,上述偏差幅度可适当放宽,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二)不平衡报价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相应工程量)+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措施项目总价 (三)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在评标报告中记录,提醒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6)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清标软件可以支持的电子标格式,须提交以下格式的电子标(①-③中任意一种): ①GZB4(计价4.0招标工程格式), ②GTB4(计价4.0投标工程格式), ③GBQ6(计价6.0工程格式), 提交其他格式导致投标报价不能进行清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十六:**龙信生态****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书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相符合;按照要求计入暂列金、暂估价等;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不可竞争费用(指措施项目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按现行国家或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2)投标人不得委托为本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工程造价人员编制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其如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如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注册造价师,则不能将其配备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单价遗漏评审: ①单价遗漏项目的确定,单价遗漏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遗漏。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 ②单价遗漏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按照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即: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工程量×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③单价遗漏的处理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5)不平衡报价评审: (一) 不平衡报价项目的确定,不平衡报价项目包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和措施项目。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1)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时(具体偏差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2.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0%时(对于措施项目费用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较大的工程项目,上述偏差幅度可适当放宽,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二)不平衡报价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相应工程量)+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措施项目总价 (三)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在评标报告中记录,提醒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6)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清标软件可以支持的电子标格式,须提交以下格式的电子标(①-③中任意一种): ①GZB4(计价4.0招标工程格式), ②GTB4(计价4.0投标工程格式), ③GBQ6(计价6.0工程格式), 提交其他格式导致投标报价不能进行清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十七:****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书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相符合;按照要求计入暂列金、暂估价等;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不可竞争费用(指措施项目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按现行国家或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2)投标人不得委托为本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工程造价人员编制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其如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如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注册造价师,则不能将其配备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单价遗漏评审: ①单价遗漏项目的确定,单价遗漏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遗漏。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 ②单价遗漏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按照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即: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工程量×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③单价遗漏的处理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5)不平衡报价评审: (一) 不平衡报价项目的确定,不平衡报价项目包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和措施项目。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1)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时(具体偏差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2.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0%时(对于措施项目费用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较大的工程项目,上述偏差幅度可适当放宽,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二)不平衡报价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相应工程量)+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措施项目总价 (三)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在评标报告中记录,提醒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6)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清标软件可以支持的电子标格式,须提交以下格式的电子标(①-③中任意一种): ①GZB4(计价4.0招标工程格式), ②GTB4(计价4.0投标工程格式), ③GBQ6(计价6.0工程格式), 提交其他格式导致投标报价不能进行清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十八:****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书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相符合;按照要求计入暂列金、暂估价等;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不可竞争费用(指措施项目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按现行国家或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2)投标人不得委托为本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工程造价人员编制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其如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如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注册造价师,则不能将其配备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单价遗漏评审: ①单价遗漏项目的确定,单价遗漏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遗漏。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 ②单价遗漏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按照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即: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工程量×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③单价遗漏的处理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5)不平衡报价评审: (一) 不平衡报价项目的确定,不平衡报价项目包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和措施项目。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1)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时(具体偏差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2.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0%时(对于措施项目费用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较大的工程项目,上述偏差幅度可适当放宽,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二)不平衡报价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相应工程量)+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措施项目总价 (三)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在评标报告中记录,提醒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6)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清标软件可以支持的电子标格式,须提交以下格式的电子标(①-③中任意一种): ①GZB4(计价4.0招标工程格式), ②GTB4(计价4.0投标工程格式), ③GBQ6(计价6.0工程格式), 提交其他格式导致投标报价不能进行清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十九:**坪苑****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书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相符合;按照要求计入暂列金、暂估价等;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不可竞争费用(指措施项目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按现行国家或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2)投标人不得委托为本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工程造价人员编制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其如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如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注册造价师,则不能将其配备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单价遗漏评审: ①单价遗漏项目的确定,单价遗漏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遗漏。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 ②单价遗漏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按照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即: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工程量×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③单价遗漏的处理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5)不平衡报价评审: (一) 不平衡报价项目的确定,不平衡报价项目包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和措施项目。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1)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时(具体偏差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2.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确定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0%时(对于措施项目费用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较大的工程项目,上述偏差幅度可适当放宽,具体偏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二)不平衡报价项目金额计算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相应工程量)+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措施项目总价 (三)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15%(具体幅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时,报价评审组应在评标报告中记录,提醒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6)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清标软件可以支持的电子标格式,须提交以下格式的电子标(①-③中任意一种): ①GZB4(计价4.0招标工程格式), ②GTB4(计价4.0投标工程格式), ③GBQ6(计价6.0工程格式), 提交其他格式导致投标报价不能进行清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 不合格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汽开区**大街3462号
联系人:张龙天
电话:0431-****8629
****
2021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