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2021年度五四等12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Ⅰ标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县**镇府东小区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6****792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1年9月8日 | 工期 | 180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单位:**** 联合体成员:无****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单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联合体成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地 址 | 牵头单位:**县王截流乡王截流街道 联合体成员:**省**市无**门王福渡 | ||||
投标价(元) | ****418.93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蔡万辉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
皖234****49676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江洋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3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肖股长,联系电话:0564-****089。 投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联系人:蔡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0564-****001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肖股长,联系电话:0564-****089。 投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