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长青路14号(1-2)第4-6层办公房898㎡整体出租(1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2/14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市**区长青路14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房地产 | 所在层数 | 4-6层 | |||||
租赁面积 | 898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1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以半年为一个计费周期支付。在当个计费周期结束前五5个工作日内,将下个计费周期的租金和物业费等费用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10000元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 无原承租人 | |||||
是否设立居住权 | 不设立 | ||||||||
环境、交通 | 地处**市主**,****广场以东三百米,附近有和安商港、和安**、****广场、北****小学、****公司、万家康大药房、****酒店、******局****分局、长青公园等公共配套设施,生活便利度较高。 | ||||||||
其他情况 |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 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4.房屋约建成于1999年,混合结构,总层数为6层,层高均约3米。外墙贴白条瓷砖,玻璃门,铝合金窗。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4-7元/平方米/月(即43104-75432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2月14日 | ||||||||
评估机构 | **金诚房地产****公司 | ||||||||
租金底价 | 435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海关关于出租房屋资产的请示(**办〔2021〕39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海关财务处 | ||||||||
特别 告知 |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的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标的产权证****交易所查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附件5)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4500 1655 1110 5050 1475 开户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是依法存续的境内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办公,不能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不享有免租装修期。 4.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附件5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pdf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邱经理 0771-****039 (交易所) 熊女士 138****3450 ****海关) | |||||||
现场展示 | **市长青路14号(1-2)第4-6层 联系人:熊女士 138****3450 ****海关) | ||||||||
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覃经理 0771-****059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工作时间 | ||||||||
单位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15****中心5号楼 | ||||||||
其 他 | 无 | ||||||||
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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