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粪污无害化处理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粪污无害化处理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粪污无害化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818.8元
最高限价:****318.8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范完成所有清掏任务。
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15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市**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市**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购买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12-21 14: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市**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12-21 14:00
2、开启地点: **市**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1-12-08起至2021-12-13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磋商文件.doc
项目概况 粪污无害化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21 14: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粪污无害化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818.8元
最高限价:****318.8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范完成所有清掏任务。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粪污无害化处理项目 | 见附件 | 1 | 项 | ****818.8 | ****818.8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9月-2021年11月。
无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15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市**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市**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购买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12-21 14: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市**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12-21 14:00
2、开启地点: **市**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1-12-08起至2021-12-13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吴彬 |
电 话:****8216 |
地 址:晚报大道416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王慧 王彦芝 |
电 话:0731-****8391 |
地 址:马王堆街道紫薇路8号华泰大厦13楼1323-1326房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2021 年1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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