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08
项目概况 医院零星维修工程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办事处(**市**区新苑路5号东附楼32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 08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零星维修工程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院零星维修工程入围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本项目投标单位大于等于十五家时,选定十家入围组成服务商库,投标单位不足十五家时,本项目做废标处理。本项目服务范围为**院区0-10万元的零星工程;****区5-10万元的零星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一年后,经招标人考核通过后续签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9日 至 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办事处(**市**区新苑路5号东附楼321)。
方式:发售地点:******办事处(**市**区新苑路5号东附楼321)。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非在受处罚期间投标人的书面声明,并附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8.未处于司法和行政执法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截图; 9.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8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8点30分(**时间)
地点:******办事处(**市**区新苑路5号东附楼32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投标的投标人代表不得多于1人,投标人代表应主动配合防疫工作,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委派1名低风险地区人员前来参与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投诉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由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招标代理联系人:张艳萍 电话:0535-****261。
(四)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苑路5号东附楼321
联系方式:张艳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萍
电 话: 0535-****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