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楼改造污水与市政管网连接施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日期:2021-11-21 | ||
****公司办公楼改造污水与市政管网连接施工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办公楼改造污水与市政管网连接施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汴**路77号 中标(成交)金额:167630.5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峰(组长)、张睿、张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1日至2021年11月2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联系方式:182****631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集团****公司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188号 联系方式:张营(180****5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翔云集3号楼29层 联系方式:182****6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宗 电 话:182****6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