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答疑回复
一、项目名称:******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生产能力要求不合理,****商行为。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要求,不是硬性条件,发票证明具有生产能力,不存在任何针对性、指定性。发票是只能体现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且本条款为得分项,不属于资格条件,不具有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 2:投标人资质,该项认证证书范围指定特定产品名称,****商行为。(1) 投标人或授权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钢木床或公寓床);全部提供得 6 分,每缺一项扣 2 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认可信息服务平台证书查询截图。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要求不存在任何针对性、指定性。
质疑事项 3:(2)投标人或授权制造商获得有效期内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认证名称和系列包含金属公寓家具或木制公寓家具,提供得3分,缺项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认可信息服务平台证书查询截图。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要求不存在任何针对性、指定性。
质疑事项 4:(1)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生产本次产品的核心专业生产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核心生产设备:激光切割机(激光切管机)、弯管机、数控六面钻****中心)、****中心(或数控****中心)、开式可倾压力机、折弯机、UV 涂装生产线(或自动喷粉线设备或自动喷涂设备)、中央除尘系统(或吸尘系统设备或木工车间粉尘设备)全部提供得 2.5 分,每缺一项扣 0.5 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发票,能体现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
质疑事项 5:关于投标样品设置打分项,仅仅需要产品的照片,评标委员组不能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中已经明确了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完全可要求潜在供应商中标后提供符合技术参数的产品样品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及送货安装。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本项不具备特点资格要求,仅作为加分项,贴合样品要求。
质疑事项 6:(一) 需要提供的生产设备为 8 种,每缺一项扣 0.5 分,此处应该是全部提供为 4 分。存在将非量化指标或标准作为评分标准问题。(二)酸洗磷化处理及电泳喷涂工艺为授权制造商的是否可以得分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授权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可以得分
质疑事项 7:评分项投标人资质中与质量认证中提及的证书认证范围均为企业自愿性,企业办理时没有统一性,明确认证范围、产品,且覆盖范围如此之多,明显有量身定制的嫌疑,达到控分的目的!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 6:根据投标人或授权制造商提供的近三年提供(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公寓家具项目业绩,每提供 一项400万以上合同得1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复印件)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 7:(1) 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 1.4mm 厚的钢制立柱检测报告即可得最高分 2 分请问此处提供加厚的检测报告意义何在供货是按照此处的检测报告供货还是按照需求供货建议删除此项检测报告,修改为响应文件中床立柱厚度每增加 0.1mm 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关于“******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答疑回复
一、项目名称:******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四、答疑内容:
质疑事项一:在评分标准中,第二项投标样品第1个实物小样照片,请问这个实物小样可有具体的尺寸,还是我们供应商自行设计尺寸,请给于明确回复。
答:“评分标准中关于投标样品的实物小样照片描述清晰,无歧义,请投标人认真阅读”
质疑事项二:关于第二条在评分标准第三个生产能力的备注中注:1、上述设备须已投入生产使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的现场实物照片及发票(发票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日之前),否则不得分。这个发票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日之前,属于限制性投标 , 为某一企业量身定做的,可否删除。
答:“提供生产厂家生产本次产品的核心专业生产设备现场实物照片及发票,能体现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且本条款为得分项,不属于资格条件,不具有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次质疑回复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修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故开标时间保持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