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自然资告字〔2021〕39号
****政府批准,****决定拍卖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宗地号 | 位置 | 出让面积(M2、亩) | 出让年限 | 规划用途 | 行业 类型 | 规划条件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 | **路以南、**南路以东 | 14186.7(21.28)亩 | 30 | 工业用地 | 铝压延加工业 | 容积率≥1.0 | ≥350 |
2021G-320 | 沿海路以北、**路以东 | 19783(29.68)亩 | 30 | 工业用地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容积率≥1.0 | ≥350 |
2021G-340 | **路以东、沿海路以北 | 55577.5(83.36)亩 | 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期至2049年8月19日 | 工业用地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容积率≥1.0 | ≥350 |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3.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人民币)
编号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付款方式 |
**** | 511 | 511 | 2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部付清。 |
2021G-320 | 634 | 634 | 2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部付清。 |
2021G-340 | 2879 | 2879 | 1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部付清。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rzwz)。****认证中心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交易平台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拍卖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28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向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实际付款人需与申请人一致)。申请报名时需向****提交相关纸质文件,具体清单详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日自然须知〔2021〕39号)。
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平台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16:00时。
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16:00时。
七、网上拍卖出让时间
2021年12月29日10:0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拍卖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 ****号、2021G-320号、2021G-340号宗地出让后,竞得企业1个月内****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 ****号宗地出让后,竞得企****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开发区管委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该项目税收≥30万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5. 2021G-320号宗地出让后,竞得企****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开发区管委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该项目用地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0.8万元/吨标准煤,税收≥30万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6. 2021G-340号宗地出让后,竞得企****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开发区管委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该项目用地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0.4万元/吨标准煤,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不得高过以下数值:SO20.15t/a、NOx3.53t/a,税收≥30万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7.竞得人于网上拍卖出让结束后3日内到****438房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地址:****开发区**路366号)。
8.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互联网络及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9.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向****咨询。地址:**市**路366号,联系电话:0633-****196。
10.申****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办理网点办理数字证书。办理地点:**市**区**路518****中心D****交易中心窗口CA办理处,联系人:杨光 0633-****519。技术支持电话:0531-****0028/156****4466,技术支持QQ号:****286986/****565247。
11. 竞买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下载园地下载土地交易操作手册(http://ggzyjy.****.cn/rzwz/xzyd/)。国土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633-****660,技术支持QQ号:****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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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