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澄江片区SF-18-5地块
地块编号 | DDL(略) | 出让方式 | 拍卖 |
地块名称 | 县**片区S(略) | 报价方式 | 按总价 |
地块位置 | 县城工农兵大道北侧 | 审核方式 | 资格后审 |
地块面积 | ****.86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 ****万元 |
土地用途 | 商业、住宅用地 | 起始价 | ****万元 |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加价幅度 | 40万元 |
容积率(FAR) | FAR≤1.6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12-09 17:(略) |
建筑密度(D) | D≤28% | 拍卖开始时间 | ****-12-10 10:(略) |
绿地率(GAR) | GAR≥30% | ||
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 1、竞买(略):当前在我县购地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以(略)自然人竞得土地,必须成立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3、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入选人参与资格审核时,除按本拍卖出让须知第十条第(一)点要求应携(略),还必须携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竞买保证金非银行贷款资信证明。4、经审核具备竞买资格的,竞得入选人必须在土地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土地网上交易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确认书》、泰**公共**交易中心出具的《国有土地网上交易鉴证确认书》与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5、涉及出让地块如有权属、界址争议和地上附着物迁移、清理、拆除等相关事项,土地拍卖前**镇人民政府已承诺全权负责,如土地拍卖成交后存在上述情况请竞得人直接与**镇人民政府联系处理。6、竞得人必须在土地网上(略)宗地成交后,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部分转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定金额为成交价(略),其余转作缴交出让价款。8、另外,该地块需配建北侧天湖路****.76平方米(约3.06亩),长约127米,宽16米,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县城市管理局管理 |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