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胜利路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边 |
项目名称 | ******储备库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祥盛路59****中心2号楼(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开发区****中心(联合体成员单位)、**市**区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9楼(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2.75%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2.75%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3.69分 |
施工项目负责人:丁荣风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06600 设计项目负责人:随裕红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00649、B201********110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商务粮行业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奖项:详见附件 施工业绩:详见附件 施工负责人业绩:详见附件 施工负责人奖项:详见附件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集团****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市**区**中路17号(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县版书镇南**15号(联合体成员单位)、**市高新区**街52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下浮费率为0.0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2.40%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3.15分 |
施工项目负责人:马文亮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01495 设计项目负责人:岳佳超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00474、****13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商务粮行业甲级(联合体牵头单位) 设计奖项:详见附件 施工业绩:详见附件 施工负责人业绩:详见附件 施工负责人奖项:详见附件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 ****开发区梅溪路(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3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下浮费率为0.0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1.90%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1.23分 |
施工项目负责人:章恒玉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54351 设计项目负责人:张宏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00590、G****17000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奖项:详见附件 施工业绩:详见附件 施工负责人业绩:详见附件 施工负责人奖项:详见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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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3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39****887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97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987。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