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雄**区2021-202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评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的规定,投标报价均值不宜作为评标基准价。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件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做出如下调整:原文为:消防****工程部分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值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消防****工程部分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值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现修改为:消防****工程部分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消防****工程部分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件3评分标准“4. 项目负责人配置 注②”做出如下调整:原文为:②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修改为:②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第三方机构记载的投标人支付的工资流水证明或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代缴代扣的个税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件3评分标准“5. 服务团队配置 注②”做出如下调整:原文为:②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修改为:②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第三方机构记载的投标人支付的工资流水证明或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代缴代扣的个税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原文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7日9点30分(**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雄**区**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001号,如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按时开标,以后续通知为准)。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9日9点30分(**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雄**区**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001号,如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按时开标,以后续通知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中未做特殊说明的部分,均适用于全部3个标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县奥威路100号
联系方式:186****1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地 址:**市**区**南路6号2号楼A栋8层801、802、803室
联系方式:198****227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金良
电 话:198****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