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省**市****奥林巴斯电子内窥镜维保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99万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采购内容:**省**市****奥林巴斯电子内窥镜维保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省**市****奥林巴斯电子内窥镜维保。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三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2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电话(传真):0536-****281
地址:**省**市玲珑山路1726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胡经理
电话(传真):0536-****777、132****6401
地址:**市云门山街道青棹科技大厦11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