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市农业园内团胜村委会至15支渠产业道路项目已由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祁发改基**** 11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祁阳市农业园内团胜村委会至15支渠产业道路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造价人民币为(略).30元。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新建(略).9公里(祁阳市农业园内团胜村委会至15支渠产业道路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略)个标段。本项(略)30 天,缺陷(略),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5 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止,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四级公路及以上新建或改建的项目且公里数不低于2.8公里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单位无须再提供任何业
绩证明材料。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略)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打印件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项目负(略)(技术负责人)必须属于在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人员。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职称)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略),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略),不得(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招标(略)(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略),请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略)。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略)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投(略),其所有费用、风险均由投标人自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祁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六楼大会议室(灯塔路1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7.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略)
9.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略)
发包人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发包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