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部湾西路10号****商场一间商铺及****部湾西路10号综合楼第四、五、六层三套办公用房分别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2/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2/2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最多**至2022年5月31日。 |
标的 | 房地产 | ||||||||
标的简介 | 一、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 评估价格(元) | 转让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 (元) | 备注 | |||
1 | ******部湾西路10号综合楼西侧第四、五、六层的3套办公用房 | 341.40 | ****100 | ****300 | 100000 | 无抵押、未配备电梯 | |||
2 | ******部湾西路10号****商场1间商铺 | 49.58 | 774200 | 851600 | 40000 | 无抵押、未配备电梯 | |||
合计 | ****300 | ****900 | / | / | |||||
二、标的简介 标的坐落于**市****部湾西路10号****商场及第四、五、六层,地处**市**区,据了解,标的所在楼占地范围内的土地的土壤坚实,地基承载力较好,地质状况较好,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已达"五通"水平,基础设施完备。 所在楼栋建成于1993年,共用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84.4平方未,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为出让用地。地上房屋共7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南北朝向,一面采光,层高约3.0米,楼房总建筑面积为1631.8平方米。整栋楼外墙为条砖;底层室内地面为瓷砖,天棚吊顶。 标的1(第四、五、六层的3套办公用房)面积为341.4平方米,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9.5平方米。内铺小规格瓷砖,铁栏杆木扶手,室内墙面刮腻子。维护保养情况一般,室内电照配套齐全。整体装修状况为普适装修,目前出租给承租人作住宅用房。 标的2****商铺)建筑面积为49.58平方米,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6平方米。目前作商业用途,底层商业房地产与相邻铺面打通使用出租,****服饰店经营。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936,3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9月22日 | ||||||||
评估机构 | **公大房地产****公司 | ||||||||
转让底价 | 合计2,129,900.00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注册地:**市自****社区居委会14组英祥丽景湾1幢2-10-20号 法定代表人:余伦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 |||||||
转让方承诺 | ****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中共**市嘉盛****公司支部委员会(2021年第12次会议)会议纪要、 **市嘉盛****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决议(第9次)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市****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决议(第48次) |
特别 |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网络竞价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3.房屋按份共有人和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4.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5.转让方承诺,此次转让的标的物未设立抵押权。 6.标的产权证****交易所查阅。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 受让方将****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书面结转文件。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书面结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以交所通知为准)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因本项目可能涉及按份共有人、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可能出现非承租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按份共有人、承租人以同等价格主张受让,非承租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风险。按份共有人、承租人报价相同时,按份共有人的优先权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非承租意向受让方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判例,一旦报名并参与竞价即表明其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并愿意接受可能面临的纠纷。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附件4 标的照片.zip |
联系 | 标的咨询 | 邱经理 0771-****039 |
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覃经理 0771-****059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15****中心5号楼 | |
其 他 | 无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