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滨●友邻中心提升项目中央空调安装工程(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为南滨●友邻中心提升项目中央空调安装工程(第二次),比选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现邀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名称:南滨●友邻中心提升项目中央空调安装工程;
2.3建设地点:**市**区酒城大道四段北侧。
2.4中选人数量:1家 。
2.5 计划工期:****工程部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验收合格,2022年1月15日完成系统调试并竣工验收合格。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5 ****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18:00时将本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加盖鲜章,需提供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联系电话、指定邮箱接收比选文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联系邮箱,并电话通知比选人联系人,此为获取比选文件唯一途径和方式。未按前述要求的方式、途径及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能辨认的,不发送比选文件,并且不做任何解释,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 比选文件不收费。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2日14时30分, 地点为:**市**区春华路二段66号****。
5.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集团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区春华路二段66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2****5678
联系邮箱:****@qq.com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