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2-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提质扩容(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22万元;最高限价 722万元。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血液透析科设备包含透析液供给装置(1套进口)、血液透析装置(20台进口)、滤过机(2台进口)、水处理设备1套(国产);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4、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6、质 保 期: 1年 ;
7、合同履行期限:20 日历天;
三、成交情况
序号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金额(元) |
1 | **** | ****提质扩容(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 **** | **市管**紫荆山路56号3层0301号 | ****900.00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明、简**、任行芝、程东强、吕志刚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的规定计取,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费:76543.2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马集镇街道
联系方式: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0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西三环路283号18号楼14层39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3 3863 3142
3.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