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煅烧厂24罐煅烧炉(9、11、17、19号炉)耐火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2月2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煅烧厂24罐煅烧炉(9、11、17、19号炉)耐火材料采购项目
1、中标侯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 363.39907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 422.20351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钢****公司,投标报价: 447.34024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
2、中标侯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侯选人(****)的项目负责人:胡明辉
中标侯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牛汉恩
中标侯选人(中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翟钢军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侯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中钢****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重复提出异议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771-****188
邮箱:****@gig.cn
三、其他
受****的委托,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煅烧厂24罐煅烧炉(9、11、17、19号炉)耐火材料采购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 363.39907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 422.20351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钢****公司;投标报价 447.34024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0日 至2021年12月23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联系。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铝城大道918号强强大厦25楼
联系人:李思源
电话:0776-****9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飞云路6号GIG****基地9层
联系人:黄一舟、胡冷希
电话:0771-****188
电子邮件:****@gi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