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社会招商公告
为了迎接2022年新春佳节到来,给广大市民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我市城区将(略),其中部分道路、天桥等拟采用社会招商方式悬挂灯笼,由投标人制作、经营。悬挂灯笼费用由中标人自筹,电源在照明处指定地点按要求免费接入。现向社会公开发(略),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
一、招商范围
(一)道路:临园路东段(科委口—临园口(略))、涪城路(**红大桥-三鹏广场)两侧人行道。
(二)天桥:临园干道沿线4座人行天桥(汽车总站人行天桥、花园景都人行天桥、百货大楼人行天桥、樊华商业城人行天桥)、中心城区内9座人行天桥(百盛人行天桥、翠花街人行天桥、北街人行天桥、建国门人行天桥、剑南路(富乐路口)人行天桥、人民医院人行天桥、三医院人行天桥、中医院人行天桥、涪城万达人行天桥)。
二、评选流程和办法
(一)申请人对拟悬(略)。
(二)评定办法
1、申请人多于一人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中选人;若申请人仅有一人则(略)
2、评选小组由市住建委和市照明管理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三、报名事宜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时间、地点及联(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3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3:30- 16:30;
2、报名地点:**市城(略)(**市临园路西(略));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先生 杜女士,联系电话:0816-508(略)67;
地址:(略)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保证金
1、保证金须由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交款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7: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2、保证金退还、扣除
未中选申请人在评选结束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中选申请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要求完成项目后无息退还。凡未按申请文件上所列路段、悬挂方式、悬挂数量、灯笼亮灯率、灯笼完好率完成灯笼悬挂的中选人,保证金全额扣除;
3、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
四、悬挂和维护要求
(一)须对拟悬挂路段全部悬挂灯笼,单个灯笼功率不大于25W,并保证灯笼悬挂期间的亮灯率在97%以上,灯笼完好率在98%以上。
(二)灯笼悬挂时间初定为2022年春节除夕至2021年元宵节期间;施工时间不得早于2021年1月10日且必须于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拆除时间,另行通知。
(三)安全责任。中选人须承担灯(略),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悬挂方案需经照明处审定后实施。
五、申请资料内容及递交方式
(一)申请资料内容包括:灯笼悬挂方案(灯笼规格、悬挂形式、数量、广告内容、广告客商目录等)、施工组织(悬挂和维修)、维护承诺等(封面标明参与申请悬挂路段)。
(二)申请资料需以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编码并在封面上加盖投标人印章。
(三)申请资料于(略)4:00在**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会议室评选现场递交。
附:(略)
**市城市(略)
(略)
(略)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方 案 70% | 1、根据灯笼悬(略)(灯笼大小、质量、悬挂方式等)、线路布置方案(线材的选择、固定方式等)进行排序,最好得20分,其他依次递减5分(排序可并列)。 2、根据供电安全组织和相关处置措施(安全巡查和处置方案、线路保护管的选择、漏电保护器材的选择等)进行排序,最好得25分,其他依次递减5分(排序可并列)。 3、根据检修维护方案、故障处置及时率的承诺进行排序,最好得25分,其他依次递减5分(排序可并列)。 | |
2 | 综合(略) |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进行综合比较,最优(略),依次递减5分,可并列(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
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