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十批 2021年12月20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1 | 175 | **区杨庙镇****砂石厂,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企业院内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无环评手续。 | **区 | 扬尘、垃圾 | 12月16日,****环境局****政府现场调查发现,该销售点有厂房1座,厂房内停放铲车1台,厂房外堆放有细沙、石子、袋装水泥、砖块等建材,水砂堆场已采取覆盖抑尘措施,袋装水泥堆放于北侧半敞开式库房内,砖块等建材露天堆放。灌袋机未使用,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该销售点场地部分为泥土地,未采取硬化措施。现场未发现该销售场地内有加工、生产项目,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建材销售项目无需办理环评许可手续。12月17日,****环境局再次现场检查,堆场内除砖块外其他物料已全部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场地外周边道路也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 | 是 | ****环境局要求经营人对易扬散的建材及时采取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袋装作业期间确保喷淋设施的使用。 | 办结 |
2 | 176 | 开发区朴席****砂石厂,非法占用基本农田200亩,无任何手续,生产过程扬尘污染严重,运输车辆行驶造成周边道路破损严重,企业内有两个简易储油罐,存在安全隐患。 | ****开发区 | 扬尘、其他 | 经核查,****开发区朴席镇塔影村按上级要求和王庄组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用于乌塔沟整治工程用土临时堆放,该地块是农用地,不是基本农田,工程结束后即复垦。现场工地中无砂石存在,也未发现简易储油罐。使用无纺布对施工现场裸土进行覆盖,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一定扬尘,该工地周边道路破损严重。12月11日,施工方已落实扬尘管控措施,雾炮定时作业,及时冲洗进出车辆,扬尘问题已得到解决。 | 是 | 12月6日,开发区朴席镇已向现场工程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派出所约谈了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该工程预计于2022年4月底前结束,工程结束后该地块不再作为临时堆场,并进行复垦。破损道路将在乌塔沟综合整治工程结束后由施工方进行道路修复。 | 办结 |
3 | 177 | ****废水直排,内脏等屠宰废弃物倾倒北侧水沟中,恶臭气味扰民。 | **区 | 水、大气 | 2021年12月15日、16日、17日,****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规划局**分局、****管理局、仙女镇现场核查,丁某原在双沟菜场杀鹅,于2017年搬到现址(陈甸村老家)进行杀鹅作业。日均生鹅屠宰量为20只左右,2020年4月因与长期****饭店)停止**,故停止了家禽屠宰作业。经入户调查,丁某家中西侧厢房内有高效节能炉1台、打毛机1台、脱毛机1台。现场无恶臭气味,家禽屠宰作业处于停产状态,也未发现活禽。经现场勘查,丁元兴家北侧小水沟处于干涸状态,水沟内外没有动物内脏等屠宰废弃物。 | 是 | 1、丁某自愿拆除家禽屠宰设施,由于其年岁已高,已请仙女镇陈甸村工作人员帮助其拆除。目前打毛机1台、脱毛机1台已拆除移位,因高效节能炉座基用水泥固定,拟对其烟筒和管道拆除并对炉体就地包裹封存。2、****环境局要求丁某在未配套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家禽屠宰作业。3、区农业农村局要求该屠宰作坊做好污水、废气收集,不得乱排乱放。 | 办结 |
4 | 178 | **区小纪镇中兴路91****商铺喜乐炸串店,经营过程油烟废气直排,认为该店铺位置选址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118条要求,向**区12345反映后未得到有效解决,要求执法部门严格查处。 | **区 | 油烟 | 2021年12月15日,****环境局联****执法局赴现场开展调查。“喜乐炸串店”全称为****小吃店(以下简称“润噢小吃”)。现场检查时,润噢小吃正常营业,油烟净化设施处于运行状态,其净化后尾气排口与UV30型净化器烟气出口相距约1.5米,通过边长为0.3米的方形管道相连,尾气排口位于其店面左侧,开口方向垂直于墙体,距地面高度约3米。11月25日,小纪镇收到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访交办单,投诉“‘喜乐炸串’净化装置不完全,直接将油烟排放到大街上”。11月30日,****办公室派城管队员赴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润噢小吃保丽洁牌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施已于9月20日安装结束。现场检查时,润噢小吃正常经营,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业主向调查人员书面承诺经营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12月8日,小纪镇再次收到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访交办单,投诉“‘喜乐炸串’油烟污染”。当日,****办公室派城管队员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润噢小吃正常经营,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润噢小吃所属主体综合楼建成年代久远,早期规划时未要求配套设立专用烟道。 | 是 | 1、小纪镇****商铺业主和居民征集相关建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润噢小吃营业规模小、治污能力配套等因素,要求润噢小吃通过加装门帘以进一步增强经营场所油烟收集效率。同时,协助润噢小吃调整尾气排口位置,以进一步降低乃至消除尾气排放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小吃店的违法行为,小纪镇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扬江小环责改指字〔2021〕第3号)。 | 办结 |
5 | 179 | **区李典镇****搅拌站内一码头,物料装卸载过程扬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长江,质疑该码头无合法手续,但263行动却未将其取缔,要求执法部门严厉查处。 | **区 | 扬尘、水、其他 | 1、2021年12月15日,****政府****环境局、****运输局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原材料码头未作业,厂区码头东侧为**。原材料码头建有一个6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和码头降尘洒水产生的废水一起沉淀处理回用于混凝土生产,不外排。沿码头及岸边排查,也未发现排口。装卸设备配备了喷淋设施,现场也及时冲洗清理,未有明显扬尘。2、该单位码头项目未获得岸线使用批复和**经营许可证。3、厂区南侧**1条3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目前生产设备正在进行调试,但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 | 是 | 1、2021年12月15日,****交通局对该单位检查时发现,码头项目未获得岸线使用批复和**经营许可证。****交通局于2021年12月15****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广交执改字(2021)00041号),责令其完善**经营许可证相关码头手续之前不得生产。2、针对**生产线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局于2021年12月16****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改字【2021】06-23号),责令其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前,**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不得生产。 | 办结 |
6 | 180 | **区大桥镇花荡村宜大路****公司出租厂房内一电镀作坊,全天生产废气直排,生产废水未****市政府管网,化学药剂露天堆放,无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向12345反映后未得到解决。 | **区 | 水、大气 | 1、2021年12月14日夜间,****环境局即赴现场检查,检查时信访反映全天生产的企业十车间和十二车间处于运行状态,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排口无水排放,生产车间的少量废水排入废水收集池,厂区内及周边排查未发现废水偷排现象。12月15日,****环境局再次赴现场,检查时企业11个车间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设施处理后总排口有废水排放,在线监控实时数据符合相关标准,再次排查也未发现废水偷排现象。12月15日,****监测站对企业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和总排口废水、十车间铬酸雾废气、十二车间硫酸雾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正在分析中。2、******局****大队和****管理局现场核查,该企业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已规范存储,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有化学药剂露天堆放的情况,但存在硫酸盐酸储罐未设置防泄漏堤的问题。 | 是 | 1、****环境局对该企业危废未按要求张贴标签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扬环案立(2021)4(D)84号)。2、****管理局现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完成硫酸、盐酸储罐未设置防泄漏堤、危化品仓库内未安装洗眼器等问题的隐患整改;同时,要求该单位举一反三,对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自查自纠。 | 办结 |
7 | 181 | **区槐泗镇****工厂,生产废水直排该企业西侧池塘,恶臭气味扰民。 | **区 | 水、大气 | 12月15日,****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进行机械加工生产,抛光(研磨、滚筒)工艺未作业,生产工艺中无废气排放。厂区南侧东部车间内有4台滚筒机,车间外有3台研磨机,配套建有沉淀池,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后经排污管道通向厂区南侧新**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排口无废水排放;厂区南侧西部车间内有5台滚筒机,未发现有排污管道接入沉淀池,车间西侧墙壁下有一约20×10厘米**,**外有一明沟通向厂外西侧约3米处水塘,明沟内有水流痕迹,水塘面积约250平方米。现场未闻到有明显异味。12月15日、16日,****环境局委托****对该厂西侧水塘及厂界臭气分别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是 | 12月17日,****环境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改字[2021]05-121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封堵厂区西侧排水口,严禁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12月18日,槐泗镇沈营村现场核实,该企业已使用水泥对厂区西侧墙壁下**进行封堵。 | 办结 |
8 | 182 | **区**路春江小区3幢南侧约五十米处,北小区鱼虾批发市场经营过程噪音较大,凌晨更为明显,严重影响邮政宿舍、春江人家、电表厂宿舍等居民区居民生活,多次向12345、信访部门反映后未得到有效解决。 | **区 | 噪声 | 2021年11月25日,****管理局调查,鱼虾市场主管单位曹庄生产队已积极采取措施,****社区介入处理,并出具了《张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扬**管访(2021)55号)。12月15日、16日,****环境局、仙女镇、曹庄队、春江社区通过走访调查、信访协调会,了解了具体噪声源点位,分别是,水产运输车车载增氧泵、卡车高音喇叭、倒车语音、扔虾笼声、鱼贩争吵打骂声、占用非机动车道经营噪声等。12月17日凌晨3时许,****环境局,****监测站派员赴现场进行噪声监测,北郊农副产品市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现场勘查噪声源与群众反映基本一致。监测过程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于凌晨5时许结束。目前监测数据正在汇总。 | 是 | 一、曹庄生产队经过多方考察,多次开会研究决定再投资90多万元,对原先的钢构大棚进行修补,特别是向北方向进行隔音封闭管理,杜绝噪音给春江人家居民带来的矛盾。二、仙女镇牵头继续协调,明确居民认可的监测单位对噪音继续监测。 | 办结 |
9 | 183 | 1.****社区中兴村、五星村区域因茨菇种植使用烈性农药,导致土壤受到严重污染。2.霍桥中学粪便倾倒西侧一东西走向河道,恶臭气味严重扰民。 | **区 | 土壤、水、大气 | 1.****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实地调查,两个村茨菇种植户共18个,种植面积694亩,茨菇生长期间所使用农药为吡虫啉、多效唑、嘧菌酯、杀虫双等农药,****经营店购买,均为低毒农药,现场未发现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2.****开发区****社区****环境局现场检查,未闻到有恶臭气味。学校西侧有条东西走向的**生产河,用于生产灌溉,对河两岸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村民倾倒粪便入河现象,但可能存在村民使用粪便浇灌农作物现象。学校于2021年8月30日与******服务部签订厕所化粪池的吸粪清掏协议,一年清吸2次,最近一次清掏为2021年11月4日,有相关付款票据。 | 是 | 1.****开发区、区农业农村局对茨菇种植户进行规范使用农药知识的宣传;2.****开发区****社区为第一责任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加强了对周边群众、宣传,鼓励群众加入监督队伍,严查倾倒粪便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倾倒现象。 | 办结 |
10 | 184 | **区****中学北侧,原**棉织厂将建筑及生活垃圾倾倒在厂房北侧约4米处的八角塘内,****社区周边群众生活。 | **区 | 垃圾 | 12月15日,公道镇及建设和生态环境现场查看发现,八角塘内仅有部分生活垃圾,未发现建筑垃圾。经查,公道镇在对原棉织厂拆除改造过程中,并未将建筑垃圾倾倒入八角塘。 | 是 | 12月15日,****中队****社区在5日内将八角塘内垃圾进行清运,并分类处置。截至2021年11月17日晚,垃圾已清理大半,后续将采用机械继续清理。 | 办结 |
11 | 185 | “****花园小区福临苑东门外南侧、广盛苑西门外南侧马丁烧烤、527烤吧、****烧烤店铺,晚间至凌晨营业过程油烟污染严重,噪音扰民。” | **区 | 油烟、噪声 | 经查,三家商户用餐人员均在店内用餐,没有出店经营现象,空气净化装置均安装在室内。现场检查时,马丁烧烤店、557烧烤店、青春烧烤店油烟净化设施均正常运行。12月15日晚,****环境局****公司对三家店烧烤油烟及噪音进行监测。在烧烤炉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三家店油烟浓度指数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晚22时后夜间时段,在557烧烤店西界外测得噪音分贝数值超过社会环境质量噪声,其他两家噪声值均符合社会环境质量噪声排放标准。 | 是 | 2021年12月16日,****环境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527烧烤店在十日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 办结 |
12 | 186 | **市****水库附近一地产开发地块,近3****政府使用关停企业刘集村刘集电镀厂区红色化学废土以及****来路不明的化学废土填埋,废土异味扰民,部分****水库管理红线50米内,导致水库蓄洪、抗旱功能下降,渔业**及候鸟栖息受到严重影响。俞桥水库下游向南方向约1500米处,联营河联营村全心组段河水发黑发臭。 | **市 | 土壤、水 | 2021年12月14日、15日,****环境局、****政府现场核实,刘集村未存在过电镀厂,余桥水库周边3km范围内也未发现电镀行业企业。****政府****水库管理红线及周边土壤随机开挖,未发现化工废土填埋现象。****监测站****水库及下游水体联营河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联营河内水体中透明度指标属轻度黑臭,其余指标正常。 | 是 | 1、委托****公司****水库管理红线及周边土壤进行取样,进一步分析化验,确认土壤中是否存在化学废土。2、刘集镇将针对透明度指标属轻度黑臭的情况对联营河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 | 办结 |
13 | 187 | ****社区办公点南侧约100米处一河道水体发黑发臭,疑似与河道两岸的三座公厕、河道周边的两个垃圾中转站以及附近****公司的污水排入有关,****政府排查原因,彻底治理该河道。 | **市 | 水 | 2021年12月14日19时,****政府****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三垛镇司徒集镇,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居民的住房直接建在了河道的上方,不仅覆盖部分河道,而且大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河道,导致暴露部分的河道水流不畅、水体发黑发臭;河道南侧的公厕产生的污水长期直排入河,河道水面存在白色漂浮物,现场气味明显;三垛镇司徒区域垃圾中转站吸污车定期对渗滤液收集池中的****处理厂处理,周边无管网,无排口直**道水体;润海公司清洗废水通过厂区东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镇污水管****处理厂再处理。 | 是 | ****社区对河道两岸三座公厕产生的污水立即接入城镇污水管****处理厂处理,避免污水直排,预计12月底整改到位;润海公司存在未按要求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环境局对企业锅炉等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政府将该河道的疏通截污工程纳入2022年度民生实事工程,对该河道进行清淤截污,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农村环境“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14 | 188 | **区郭村镇四庄村一700****养殖场,异味严重扰民,****政府近期的整改效果不满意 | **区 | 大气 | 1、****规划局**分局调查核实,该项目属于设施农业项目,地类主要为一般农用地,未办理合法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2、2021年12月7日,区农业农村局、**生态****执法局**郭村镇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该养殖场奶牛现存栏量为581头,与“一场一策”备案的238头的养殖规模不符,养殖规模明显扩大,属于规模化养殖。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有恶臭气味,养殖场东北、西北、西南及南侧四个点位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 | 是 | 1、针对该奶牛场擅自扩大养殖规模的行为,****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扬环案立【2021】4(D)75号);2、区农业农村局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对畜禽粪污治理措施,同时编制新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一场一策方案》并组织实施;3、****规划局****养殖场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逾期未办将依法查处。 | 办结 |
15 | 189 | **区槐泗河与611省道交界处西侧,槐泗镇**村附近数百亩农田、鱼塘被倾倒大量渣土。 | **区 | 垃圾 | 12月15日,****规划局邗****政府现场查看发现,此处紧邻槐泗河,存在钓鱼人员日常遗弃的垃圾无人打扫现象。信访反映的农田及鱼塘被倾倒大量渣土实为槐泗镇土地复垦项目,目前地块平整到位,小麦播种全部结束。地块西侧约60亩先期播种小麦的田地,已全部发芽。 | 是 | 1、****规划局邗****政府责成槐泗河管护单位和**村物业管护单位立即对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强日常管护。2、强化属地管理,安排专人进行看管,禁止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槐泗镇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等单位加强日常巡查。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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