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校区35KV变电站及高压线路运维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电厂路6号
中标(成交)金额:6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新校区35KV变电站及高压线路运维 服务范围:****新校区35KV变电站及高压线路运维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新校区35KV变电站及高压线路运维的定期巡检、预防性试验、故障抢修、设备更换等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昊、汪振芳、赵芳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不计税金),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为10440元,不计税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集团大厦9****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015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望**路559号
联系方式:189****6186(辛楠)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智、赵晓东
电 话:0551-****9528/181****552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