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废止《昌江黎族自治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关于对废止
《**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委员会抽查发现,****工信局、县**局、县发改委、****管理局、****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总则第三条内容“本县坚持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鼓励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本县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县政府认为有必要的,****政府指导价”违反《中华人民**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现拟决定废止《**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经各部门综合目前交通行业现状、网约车市场经营情况、群众出行需求等重新拟定,并经过****人民政府印发。
现将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局。
电话:089****22315
邮箱:****@126.com
附件:1.《关于印发的通知》(昌交运〔2020〕105号)
****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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