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自然 **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 告
****政府批准,**县 自然 **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4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及 年限 | 位 置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宗/次) |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 限高 (米)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1-27 | 12270 | 工业用地50 | **镇瓦舍村皋落乡老屋沟村 | ≤0.6 | ≤20 | ≥40% | ≥15% | 293.25 | 293.25 | 3.68 |
2021-28 | 18987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小于10%)70/40 | 七一西**中条大街西 | ≤3.0,>1 | ≤60 | ≤30% | ≥30% | 1268.45 | 1268.45 | 5.7 |
2021-29 | 66587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小于20%)70/40 | 建设**横济线东 | ≤2.9,>1 | ≤60 | ≤25% | ≥35% | 3609.32 | 3609.32 | 19.98 |
**** | 10462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小于20%)70/40 | 建设**横济线东 | ≤2.9,>1 | ≤60 | ≤25% | ≥35% | 568.04 | 568.04 | 3.14 |
宗地坐落及实际位置依坐标和土地现状为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 、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 均可 参与竞买。
三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 出让 设有底价,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 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 12 月 20 日至 202 2 年 1 月 21 日,到****一楼自然**利用管制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1年 12 月 20 日至 202 2 年 1 月 21 日,到****一楼自然**利用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1 月 19 日 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 2 年 1 月 19 日 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一楼自然**利用管制股;挂牌时间为: 202 2 年 1 月 10 日 8 时至 202 2 年 1 月 21 日 16时(不含节假日); 报价时间同时截止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 、实际可占用面积以 规划部门 规划面积为准。
3 、挂牌 起始价 不包括耕地开垦费、税款和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 , 以上税费由受让人另行缴纳 。耕地开垦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在缴纳出让价款时一并缴纳或者提供缴纳票据。
4、2021-27属于**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
5、2021-28号宗地,属于人民**侧**村改造项目(二期)面积28.48亩,该宗地中6.2025亩享受棚户区改造有关优惠政策。挂牌出让价(出让价减去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80%用于地面附着物赔偿、拆**置和基础设施建设。
6、此次宗地挂牌为地表可利用面积,地下矿产归国家所有,未经有关部 门允许不得私自开采。
7、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相关出让文件。
8、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9、 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10、 本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解释权归**县 自然 **局。
八、保证金的交纳
开户名:****财政局
开户行:****银行****公司****分理处
账号: 664********0000003345
行号: 402****00219
九、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县 自然 **局
联系电话: 0359-****389
联 系 人: 张先生 王女士
**县 自然 **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