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标段编号:**** |
一、招标概况 |
第四标段:**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邬阳乡)于2021年11月30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12月21日在**县开标室二开标,并于2021年12月21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中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145.49 | ****482.05 | ****263.04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 180 | 180 | 180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张** | 蒋伟国 | 杨光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 | 证书编号 | 川251****78471 | 浙 233****09028 | 川 251****15662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三、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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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5日(**时间)。 |
五、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六、联系方式 |
1.招 标 人:**** |
地址:**县容美镇九峰大道161号 |
联系人:马忠胜 |
电话(传真):133****6246 |
2.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金桂大道国际服装城8栋206 |
联系人:刘先生 |
电话(传真):0718-****515 |
3.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
地址:**县后坝路长友大厦8楼 |
联系人:方先生 |
电话(传真):0718-****211 |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管理局 |
地址:**县后坝路16号 |
联系人:公共**交易管理股 |
电话(传真):0718-****158 |
备注说明: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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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