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 丹灶镇上安社区郭家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房建市政类型模板
****社区郭家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名称: | ****社区郭家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
招标单位: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公示时间: | 从 2021年12月23日00时 至 2021年12月27日00时止 | |||||||
****社区郭家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00时 至 2021年12月27日00时。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第一候选人 | **** | ****8688.78 | 李锦宏/粤244********01779 | 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210日历天。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建设局 佛****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 ||||||||
异议受理单位:**** | ||||||||
电话:0757-****1407 | ||||||||
地址:**市**区丹灶镇 | ||||||||
邮编:528200 | ||||||||
投诉接收部门:********管理局 (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1273,0757-****4017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2栋419室 邮编:528200 | ||||||||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 ||||||||
招标代理:**** 联系人:魏健明 电 话:0757-****3361 传 真: 地 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3号楼526室 邮 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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