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3 15:42:25]
**市**旅游码头船舶设计制造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JCG(2021)0019
二、项目名称:**市**旅游码头船舶设计制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礼嘉镇前时路16号
成交金额:****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旅游码头船舶设计制造项目 服务范围:**市**旅游码头船舶设计制造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文君、丁婷、冯志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成交价计算:①如成交价高于100万:代理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48%);②如成交价低于100万:代理费=成交价×1.2%;③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2050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成交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黔贵六****公司《观光游艇设计制造》(两艘)
签订金额:****000元 ; 签订时间:2021.****.27。
(2)合同名称:******公司《豪华玻璃钢游览船定制合同》(两艘)
签订金额:****000元 ; 签订时间:2020.****.07。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星隆国际城9号楼5层,联系电话: 133****144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步行街伟基商厦C座七楼
联系方式:187****728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星隆国际城9号楼5层
联系方式:刘工 133****1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3****1441
十、附件
1、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