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耳鼻喉科、神经外科、放射科耗材01包、02包项目,于2021年12月22日下午磋商,****委员会评审,现将磋商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心、耳鼻喉科、神经外科、放射科耗材01包、02包磋商结果
01包:血液透析浓缩液(项目编号:****)
第一成交候选人:****;
公司地址:******开发区**路3888号**医药健康产业园X11幢研发楼101(101室)
02包:血液透析浓缩粉(项目编号:FY202109-0036)
第一成交候选人:****;
公司地址:******开发区**路3888号**医药健康产业园X11幢研发楼101(101室)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6日。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联系方式:钱鹏飞、0558-****550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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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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