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略)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略)受(略)的委托,对民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道路尾工施工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略)民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道路尾工施工谈判
2.2项目编号:M(略)
2.3实施地点:(略)
2.4施工内容:民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道路尾工施工,主要包含路沿石、石材铺装及苗木、绿篱栽植,此次工程为收尾工程,部分(略),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和结算。
2.5招标范围:(略)
2.6工期要求:(略)
2.7标段划分:(略)
2.8质量标准:(略)
2.9缺陷责任期:(略)
3.1.1企业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略)证。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近三月的社保证明。
3.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略)),企业承揽过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业绩)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略)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略)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略)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略)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略)。供应商应知道(略),仍利用有关(略),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略)(查询网页截图(略))。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略)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略)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略)
付款方式:(略)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请将标书费转账至此账户,并将转账截图发送至(略)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略)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略)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0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略)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略))。加密电子投标文(略),采购(略)。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略)标大厅”,在线准时(略)。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本项(略),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澄清、异议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105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监督单位(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0371-(略)
邮箱:(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