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F202****80074-1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医院危急重症大楼ICU、手术室、抢救室二次装修(层流、净化、吊塔)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具备开工条件,正式开工后180 个日历天内货到并安装调试完毕。 3.2 履行地点:****医院危急重症大楼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 交货方式:按总价包干的“交钥匙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 4.结算方式 8e2f7f2fbfd146288f1f7b9fc1c6b1ed ****7958.85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公司**新**支行(****:806********10108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1.7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主要设备(无影灯、塔吊)、材料进场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7,说明:项目实施完成、经第三方(或权威机构)验收合格且经整体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增值税发票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6838.7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说明: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如为进口产品,****海关证及商检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4年。 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签发开工令前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从施工总承包单位指定的水、电二级接点接到本项目施工场地或办公现场由甲方负责。 3、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执行工程师指令。 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施工图纸确认后15日内 。 (二)乙方工作 1、承担合同范围内得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乙方自行承担。因为本项职责不履行或履行中由于过错给甲方及相关单位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若由于甲方及相关单位或其人员的过错导致乙方本项职责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甲方及相关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2、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担其施工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承担相应费用。 (三)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1、乙方在开工前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用水、用电计划,经甲方工程师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工。开、竣工通知书,施工月进度计划,隐蔽工程验收单等,须及时送达甲方,如不能及时送达(或经甲方工程师审核不合格,并且不能及时更改时),甲方将有权拒绝在进度付款通知单上签字。 2、乙方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3、乙方定期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进度报表。 4、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乙方负责支付本工程权威机构的测试费用,直到测试合格,并出示测试报告。 6、乙方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 7、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处理。 8、免费负责对甲方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能达到处理简单故障及日常维护。 9、乙方应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安排部署,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11、无偿提供各部分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其中包括本工程完整的竣工资料。 12、乙方负责本施工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的责任,对其施工范围内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负责清理,乙方负责倾倒至工地内甲方指定的位置,垃圾外运或处理由甲方负责。 1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确认现有建筑结构是否符合设备安装条件,如有问题,提前15天通知甲方。 14、乙方负责整个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支付合同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逾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百分之零点五(0.5%)给乙方,但经乙方书面同意逾期支付的除外。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略),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双方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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