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3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878-****727 ****环境局****办公室、传真)
0878-****086 ****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股)
0878-****020 ****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县栋川镇宝城**段;邮 编:6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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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姚环许准〔2021〕3号
姚****砂石场:
你单位提出对《姚****砂石场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提交的《报告表》符合《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于2021年12月20日已依法受理。根据******公司编制的《报告表》,以及《报告表》受理、审查公示无反对意见情况,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村委会,总投资3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3万元),计划利用采矿产生的废土石作为原料,在姚****砂石场采空区扩建1条年产4万吨(1.6万m3)水洗砂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3000m2,新购自动洗砂设备,建设配套环保设施,新购装载机1台,挖机1台。****改革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备案编码:****)。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内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建设期间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经常洒水降尘。破碎、筛分工艺密闭围挡,洗砂机投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喷淋设施降尘;原材料堆区、成品砂堆场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施工期、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认真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建设雨水收集池(20m3)收集初期雨水用于洗砂用水补给。洗砂废水流入泥浆池(15m3)后抽入洗砂沉淀水塔(100m3)处理后排入二级沉淀池(400m3)收集,作为洗砂用水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0.15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生活污水收集池(4m3)收集用于**菜地浇灌。
(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片、定期维护检修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沉淀池污泥全部用于原项目采空区回填;设备维护的废机油存于原项目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要求:一是加强厂区绿化、美化;二是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及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三是及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备。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按规定支持和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县生态****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检查。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