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各拟投标人:
现对(略)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2技术要求修改为如下:
2.1 烟丝箱、箱盖尺寸:
2.1.1 箱盖外形尺寸1370mm(L) 1370mm(W)。
2.1.2 贮丝箱高度1240mm(H),外形尺寸如下:
2.1.2.1 顶部框架外形尺寸1300mm(L) 1300mm(W)。
2.1.2.2 中凸框架外形尺寸1310mm(L) 1310mm(W)。
2.1.2.3 底部框架外形尺寸1300mm(L) 13(略)(W)。
2.1.2.4 中凸框架高度45mm,外平面距贮丝箱侧面距离34.5mm,下平面距贮丝箱底面445mm(尺寸偏差为0mm~+2mm)。
2.1.3 烟丝箱、箱盖外形尺寸图如下:
详见附件
2.2 重量要求:
烟丝箱(含箱盖)净重 160kg,同一批次单个烟丝箱间重量极差 5kg。根据目前在用(略),推荐箱体重量 130kg(同批次重量偏差 5kg),箱盖重量 30kg(同批次重量极差 2kg),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烟丝箱结构进行优化设计,但是必(略)。
2.3 烟丝箱板材料要求:
2.3.1 选用优质产品,无毒(略),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3.2 选用双面覆膜全桦木胶合板、普通Ⅱ类(即环保)胶,其甲醛释放量(干燥器法)应达到E0级( 0.5mg/L),并尽量低(按GB/T (略)胶合板标准的规定检验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检测机构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的投标胶合板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覆膜颜色首选深棕色,要求覆膜长期使用无龟裂、不起泡、不脱落,不会产生静电和冷凝水气,不粘附粉尘和烟丝。
2.3.3 胶合板胶合强度 1.00Mpa。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检测机构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的投标胶合板强度检测报告。
2.3.4 覆膜与胶合(略),符合国内GB食品包装标准。
2.3.5 胶合板含水率为6%~14%。
2.3.6 烟丝箱侧板采用9mm板;底板用两块板,分别采用9mm板和6mm板。
2.3.7 箱盖板采用9mm板。
2.4 烟丝箱、(略)
2.4.1 烟丝箱箱口选用厚度为2mm的SUS304不锈钢材料。
2.4.2 烟丝箱箱盖的包(略).5mm的SUS430不锈钢材料。
2.4.3 烟丝箱底部包边、加强筋选用厚度为2.0mm的SUS430不锈钢材料。
2.4.4 烟丝箱侧板包边选用厚度为2.0mm的SUS430不锈钢材料。
2.5 紧固件:采用不锈钢材料,若为铆钉连接,采用不锈钢半空心铆钉,要求用滚碾式径向铆接机铆接,采用外翻边型铆接型式。紧固件具有防脱落装置或采用防脱落技术,防止联结件脱落混入烟丝中;质量稳定,外型美观、牢固,适合烟丝箱及箱盖大批量制造。
2.6 烟丝箱要求:
2.6.1 单个烟丝箱内装烟丝重量200~250KG,两个烟丝箱叠加在一起输送,两个烟丝箱均各带箱盖,两个烟丝箱的叠加与分离是由设备夹抱箱子的加强筋完成的。烟丝装箱过程装箱站的压实装置将对烟丝箱内烟丝轻压。
2.6.2 烟丝箱内腔尺寸各项误差 2mm。成品要求平整,平面翘曲变形 2mm,两对角线误差 3mm。
2.6.3 烟丝箱顶部垂直方向承重 1200kg,满载烟丝箱四箱堆叠时,下部烟丝箱无变形。
2.6.4 箱口用食品级SUS304不锈钢包边加固,箱口内侧不锈钢包边应与箱内壁贴合,包边处平滑无毛刺,不能挂烟丝。
2.6.5 箱体中下部(略),加强筋要足以承载 700KG重量,以适合(略)(垛机)夹抱,加强筋位置误差为 n;1mm。
2.6.6 箱子底部侧面打孔,方便气枪吹扫。
2.6.7 烟丝箱底部包边有效高度20mm,适合链式输送机、辊道输送机等设备的输送导向,满足夹抱式AGV、装箱机、翻箱机、机器人、拆码垛机输送要求,保证两个烟丝箱叠加在一起时能顺利叠加到下层烟丝箱盖中,并定位准确。
2.6.8 烟丝箱在使用过程中(特别是外运过程),能有效避免内表面结露、烟丝结块等影响烟丝产品质量现象的发生。
2.6.9 在装(略),烟丝箱的各向变形量应小于 n;3mm。
2.6.10 箱子内部光滑,内接缝密闭良好,不粘附、不挂烟丝。
2.6.11 箱子内外角应修圆处理。
2.6.12 加强筋内必须(略)。
2.6.13 包边与箱口、加强筋及底部的接缝要求焊接。
2.6.14 RFID芯片由投标人提供并安装,主要且(略):工作(略).56MHz,存储形式FRAM,存储容量2048字节,读操作次数无限,写操作次(略)。投标人(略)(产品为TURCK TW-R30-K2)互换通用,以实现一区、二区烟丝箱可共用。
2.6.15 RFID位置位于箱外底面中心位置,各向偏移量应小于 n;1mm。
2.6.16 RFID电子标签安装方式宜采用可更换式设计,采用粘合剂(无异味)和紧固件紧固,输送时不会(略),方便读写信息。
2.6.17 烟丝箱四个立面右上角均粘贴或喷涂四位物理编号,编号上边距、右边距各为150mm,字体 宋体 ,颜色为标准色黄色(CMYK值为C0,M40,Y100,K0),字高不小于80mm,所使用的材料无异味。从 5001 开始编号,编号规则与位置同厦烟二区现有烟丝箱一致。
2.7 箱盖要求:
2.7.1 每个烟丝箱配一个箱盖。
2.7.2 箱盖要求平整,平面翘曲变形 2mm,两对角线误差 2mm。
2.7.3 箱盖下部留有导向结构,内嵌入箱子中,保证箱盖叠加(略),也用于上层箱子的定位,并保(略)。箱盖盖到烟丝箱后应保证气密。
2.7.4 箱盖须满足装箱设备、翻箱设备的夹取功能,箱盖板应采用厚度为2mm的SUS304不锈钢材料进行包边。
2.7.5 箱盖平滑无毛刺,不能挂烟丝。
2.8 质量要求
2.8.1 外购材料(略)。
2.8.2 外观质量:(略)
2.8.3 焊接质量:焊接强度高,美观,焊缝两边(略),不得有凸(略)。焊缝变色(略),并及时用清水擦洗,避免过度腐蚀和酸洗范围扩大。
2.8.4 铆接质量:铆接压紧力设定合理,保证铆接(略)。铆钉外翻量均匀一致,翻边压紧钢板,不得有铆钉松动、弯曲、偏离中心等不良铆接现象。
2.8.5 钢材料表面质量:不得有划伤、敲打等损伤痕迹,不得有油污、腐蚀等痕迹;折弯或成型后平整无扭曲,宽度均匀一致。
2.8.6 胶合板表面质量:不得有划伤、敲打等损伤痕迹,不得有油污等痕迹;箱编号喷涂均匀一致,边界清晰,不得污染其它部分。
二、招标(略).2条款修改为:本项目(略)。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2技术要求第11.6条款及第四章/附表2 带★号的价格条款汇总表序号1修改为:本项目含税最高控制单价为每个人民币陆仟陆佰玖拾玖元整(¥6699.00),含税最高控制总价为人民币陆拾陆万玖仟玖佰元整(¥(略).00),含税投标报价超过含税最高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四、投标(略),请自(略)。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人民币13000元。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3评标办法/技术因素评分标准修改为如下:
序号1-1 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 2 技术要求 的全部要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不满(略),最低得0分。
序号1-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略)来出具的带有检测机构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中胶合板甲醛释放量(干燥器法)检测结果进行评价:
胶合板甲醛释放量 0.5mg/L的得0分;
0.4mg/L 胶合板甲醛释放量<0.5mg/L的(略)
0.3mg/L 胶合板甲醛释放量<0.4mg/L的得2分;
0.2mg/L 胶合板甲醛释放量<0.3mg/L的得3分;
0.1mg/L 胶合板甲醛释放量<0.2mg/L的得4分;
胶合板甲醛释放量<0.1m(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E0级( 0.5mg/L)]的得0分。
序号1-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2020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带有检测机构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中胶合板胶合强度检测结果进行评价:胶合板胶合强度越大得分越高,分三档按[5、3、1分]进行评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0Mpa)的得0分。
序号1-4 根据(略)4 制造工艺技术资料 中第4.1款内容作出(略),分三档按 [5-(略).5分]进行评分,未提供相关说明不得分。
序号1-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人员分工等)进行评价,分三档按 [5-4、3-2、1-0.5分]进行评分。未提供相关说明不得分。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3评标办法/商务因素序号2-4~序号2-6评分标准修改为如下:
序号2-4 (1)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将本次采购的无法修复的烟丝箱免费以旧换新,得4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满足(1)的基础上,承诺在6(略),否则不得分。本大项满分6分。
序号2-5 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设备易损材料储备(如板材、外框等)及供应]进行评价:优4分,良3-2分,一般1分。未提供相关说明的不得分。
序号2-6 对投标人(略)(维修方式、响应速度)进行评价:优3分,良2分,一般1分。未提供相关说明的不得分。
八、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2022年1月25日上午9:(略)
根据法律法规(略),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经办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0592-2219073、2233760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略)(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