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略)
供应商名称:(略)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柏水社区10组45号
邮政编码:(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略)
联系人:袁光明 联系电话:(略)
质疑项目名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开发区果皮箱、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编号:(略)
2021年12月28日收到(略)邮寄送达的关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开发区果皮箱、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质疑函,我公司第一时间向采购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反馈情况并将质疑内函抄送给采购人,现就质疑事项作如下答复: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人(略)认为:四川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无权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存在虚假响应。
二、(略)
1、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公司在四川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交报名资料后,按照竞争性(略),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该公司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未发现四川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列入(略)本项目采购活动报名的供应商。
2、四川天众(略)现场评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3、质疑人(略)所提供的四川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资料显示为企查查网上截图,且该网站明确提示“风险扫描中的数据是基于公开信息通过风险模型大数据分析后的结果,仅供用户参考,并不代表企查查的任何明示、暗示之观点或保证”。
4、针对本次质疑,采购人通过研判,于(略)四川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出调查取证通知书。
5、四川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略)采购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作出了书面说明:该公司于2021年6月上传年报因系统延时,导致被处以吊销营业执照,但于2021年7月得以恢复,现处于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并提交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查询结果截图。
6、采购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收到四川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后,通过国(略)(四川)查询,查询显(略)。
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采购项目的积极参与,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北(略)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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