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6 15:(略)
(略)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略)
二、项目名称: (略)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略)
中标金额:(略)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如有):(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少云 付根英 金明才 丁守海 刘恺丰
六、代理服(略)
计算公式:
(1)如中标价高于100万,则代理费=100 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66%;
(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取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略)
2、中标供应商业绩:
1、2(略),与宣城市人民医院签订名为《电子胃肠镜摄像系统医疗设备器械购销合同》。2、2021年4月14日,与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签订名为《消化电子内镜系统医疗设备器械购销合同》。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略)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略)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略) 13605533413、177301111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