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生态示范城一期工程-赵家堡路、潇河南路、姚村规划南二路、同戈街、同戈北街设计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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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略)(勘察/设计) | ||
**汾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生态示范城一期工程(略) 招标项目为**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生态示范城一期工程-赵家堡路、潇**路、姚村规划南二路、同戈街、同戈北街设计的**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生态示范城一期工程-赵家堡路、潇**路、姚村规划南二路、同戈街、同戈北街设计(不分标段)第二号澄清文件,内容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由“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变更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略) 2、将(略).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的内容由“(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略))项目负责人的资(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的内容由“(2)项目负责人以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为准”变更为“(2)项目负责人以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为准”。 此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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