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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1 08:30:00 |
120天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800,000元 人民币 |
310,000,000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2022-01-21 08:30:00 |
无 |
不见面开标方式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暂无 |
(网****工业园区婴童文化用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人+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网****工业园区婴童文化用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人+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或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1.4.1款第1条(4)修改为:“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起点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招标文件P59页评分因素2.2.4款业绩评分标准工程总承包业绩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或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4分,满分4分;(业绩应附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政府部门主办的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业绩不计)。 3、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注:若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中标书、施工承包合同、****政府部门主办的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业绩不计)。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0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