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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市**洲山路21号协昌大厦第5层房产 转让底价(万元)1050.670000 挂牌日期 2022-01-07 挂牌截止日期2022-02-08 资产概述 标的资产区域内公路有梅华东路、兴华路等,为城市主次干道,距高速口 5 公里,****车站 7 公里,距**渔港交通艇码头 3 公里,临区域支路。区域内工业厂房较少,****酒店、快乐餐厅、****中心等,区域公共配套设施优。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691号 地址**市**洲山路21号协昌大厦第5层 建筑面积 965.96 平方米 建筑结构钢混 建成时间 已用年限 年 经度 纬度 目前用途 工业 其他说明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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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1-07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 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否(不放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标的房产原《不动产租赁合同》于2021年12月31日已到期,原承租方有意继续承租,截止本项目挂牌日原《不动产租赁合同》尚未办理完成续租手续。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等事项。
2.本次标的评估价值为转让方和买受方各自承担相应税费,含增值税。本次标的过户所产生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标的证载权属****公司,因企业改制分流未完成相应的划转和过户手续,实际权属人为****。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前需到****查阅《竞买须知》等资产交易文件及进行尽职调查,并根据《竞买须知》中的收费标准向********公司分别支付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前提下,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2.3****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 号:3910 8010 0100 1173 10
开 户 行:**银行**中环支行
3.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应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地产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 ****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本次标的资产转让,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1不涉及原承租方优先购买权情况的:
信息公告期内,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将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确定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的通知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4.2涉及原承租方优先购买权情况的:
****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本次标的资产转让采取拍卖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原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后参加拍卖,原承租方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5. 受让方须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自《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土地、房产的保管、保养、安全、环保及保卫、消防、现场管理等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 受让方须在****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服务费”。
7.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8.****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 号:3948 8010 0166 8866 6601 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9.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10.《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为本项目的重要组成文件,如受让方在成交后拒签《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则视为受让方违反交易规则,保证金予以没收。
11.基于受让方对其受让的标的资产的风险和瑕疵已有充分理解,受让方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向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主张权利。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受让方受让的标的资产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 交易双方应在****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2. 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
3. 受让方按约定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相关服务费及拍卖佣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4.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 本方已了解并认可《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所披露的标的资产的全部情况,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本方对标的资产现状、标的资产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瑕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同意在****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3)本方已了解并认可标的过户时转让方和买受方各自承担相应税费,含增值税。本次标的过户所产生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本****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针对本地区房屋买卖制定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已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已充分评估了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事宜,同意本次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事宜由本方办理,转让方给予相应配合,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税费除外)及风险由本方自行承担。
(5)如因本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房产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本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6)本方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本方承担。
(7)本方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8)本方同意本项目涉及的租赁合同由本方承继履行,标的房产完成变更过户手续之前,租金归转让方所有,过户手续完成之后,租金归本方所有。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拍卖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 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 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 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0.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 受让 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有限公司 账号:391********0117310 开户行:**银行**中环支行 转账备注:GR2022GD****118+保证金
保证内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100%扣除: (1)意向受让方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的; (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要约的; (6)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前提下,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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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方基本情况 转让 方名称 **** 转让 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市双山四路9号大院8号楼 法定代表人 尹兆林 注册资本(万元)228,651.000000 经济类型 A05002 企业类型A19002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921042C 经营规模大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纪要(2021【13】号)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纪要(2021【13】号) 批准日期 2021-05-31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