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星冶炼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设施设备交易公告
****焦化厂设施设备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 发布日期:2022-01-07
项目名称 | ****焦化厂设施设备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48)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省**市**县峪口镇东湾村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7626.98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0/31 | ||||
评估机构 | **中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0000(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127565B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承诺所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不存在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适用于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情形) 5、涉及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中场内行权的有关规定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优先购买权人。 6、我方承诺按照**省产权交易市场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8、我方选择集中报价转让方式,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网络竞价须知》等内容和规定。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省产权交易市场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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