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闫庄镇有机肥厂电力配套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就(略)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会议,现就本项目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地点:(略)
三、采购编号:(略)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日 期:(略)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略)0:30时 (**时间)
开标地点:**金城北路中海石化东20米(略)。
谈判小组成员:(略)
六、成交结果: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略)审,推荐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略)
成交价:(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工 期:15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斌凯 注册编号:豫(略)
地 址:(略)
七、发(略):本公告在《中(略)时发布。
八、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该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九、公告期限:(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经开区经南五路16号院华美龙大厦1号楼8层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本公告期限为(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2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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