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
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公司
地址:**市**区朱槿路10号**东盟商务区新加坡园逸墅公馆B单元302号房
法定代表人:吴岚
联系电话:黄寒梅 137****7083
邮政编码:530022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1年12月29日
质疑项目名称: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质疑项目编号:****
质疑人******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递交的关于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项目的《质疑函》。质疑中****公司存在未实质响应招标要求、诚实守信、骗取中标的行为,建议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重新进行招标。现详尽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在“公开招标公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一、南****学校(**校区), 二、****中学(五象校区),三、****中学五象校区高中部,四、****中学(民族校区),五、****中学(**校区),六、****中学,七、****中学,八、****中学”的“8口交换机”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6. 交换机采用专业的内置防雷技术,支持业界领先的防雷能力,业务端口防雷9kv,提供官网截图和链接证明”。
质疑人通过查看“中标结果公告——附件-中标单位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看到中标人:****公司 所提供的“8口交换机”投标型号为:信锐的RS3320-12M-LI,技术应答为:“6. 交换机采用专业的内置防雷技术,支持业界领先的防雷能力,业务端口防雷9kv,提供官网截图和链接证明;”
质疑说明:根据信锐官方网站查询和质疑人的调研:在信锐官网并未找到RS3320-12M-LI支持业务端口防雷9kv的相关字样,并且招标参数要求提供官网截图和链接证明,RS3320-12M-LI交换机实际情况和招标需求是有差异的,但公示的报价参数完全满足招标参数。
质疑答复1:
(一)2022年1月5日中****公司针对质疑事项提供“关于质疑情况告知函的回复”及生产厂家官网相关截图。
(二)2022年1月6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委员会作质疑论证,对质疑事项、中标人“关于质疑情况告知函的回复”逐项论证。
(1****小组复查投标文件、核对投标文件中与该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论证现场查询生产厂家官网,发现中****公司投标文件中截图与生产厂家官网当日显示的内容有差异。
(2)“信锐”品牌官网当日显示内容与质疑人举证材料一致。
(3)中****公司递交的《关于质疑情况告知函的回复》中“信锐公司官网声明的截图”(即“法律声明”)当日在该官网仍显示可见。论证小组认为此声明可以说明该品牌官网“在没有任何通知或提示的情况下修改”、“并不保证上述材料和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可靠性”,但不能充分证实中****公司在质疑事项一的真实性。
(4****小组2022年1月6日书面要求中****公司在2022年1月10日上午1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由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质疑事项一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中****公司公章)。若中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或逾期,质疑成立。
(5)质疑人按时递交了**市信****公司出具的《设备参数说明函》,说明其生产的 “相关设备满足实际使用需求,满足招标文件所提要求”,并加盖中标人及**市信****公司公章。
综上所述,此项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质疑。
质疑事项2:在“公开招标公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二、****中学(五象校区),三、****中学五象校区高中部,四、****中学(民族校区),五、****中学(**校区),六、****中学,七、****中学,八、****中学,九、南****学校(新阳路校区)” 的“标准POE8口交换机”中的技术参数要求“3.设备采用静音无风扇节能设计,提供官网截图;4.工作温度-5°-55°,提供官网截图;5.设备具有节能设计,功耗8W,提供官网截图;”
质疑人通过查看“中标结果公告——附件-中标单位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标人:****公司所提供的“标准POE8口交换机”投标型号为:信锐的XS3200-12P-PWR-LI,技术应答为:“3.要求设备采用静音无风扇节能设计,提供官网截图; 4.工作温度-5°-55°,提供官网截图;5.设备具有节能设计,功耗8W,提供官网截图;”
质疑说明:根据信锐官方网站查询和质疑人的调研,
1.在信锐官网并未找到XS3200-12P-PWR-LI交换机采用静音无风扇设计相关字样;并且招标参数要求提供官网截图,XS3200-12P-PWR-LI交换机实际情况和招标需求是有差异的,但公示的报价参数完全满足招标参数。
2. 在信锐官网上找到XS3200-12P-PWR-LI交换机实际工作温度是在0°C~40°C,而不是工作温度在-5°-55°;并且招标参数要求提供官网截图,XS3200-12P-PWR-LI交换机实际情况和招标需求是有差异的,但公示的报价参数完全满足招标参数。
3.在信锐官网并未找到XS3200-12P-PWR-LI交换机功耗≤8W的字样;并且招标参数要求提供官网截图,XS3200-12P-PWR-LI交换机实际情况和招标需求是有差异的,但公示的报价参数完全满足招标参数。
质疑答复2:
(一)2022年1月5日中****公司针对质疑事项提供“关于质疑情况告知函的回复”及生产厂家官网相关截图。
(二)2022年1月6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委员会作质疑论证,对质疑事项、中标人“关于质疑情况告知函的回复”逐项论证。
(1****小组复查投标文件、核对投标文件中与该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论证现场查询生产厂家官网,发现中****公司投标文件中截图与生产厂家官网当日显示的内容有差异。
(2)“信锐”品牌官网当日显示内容与质疑人举证材料一致。
(3)中****公司递交的《关于质疑情况告知函的回复》中“信锐公司官网声明的截图”(即“法律声明”)当日在该官网仍显示可见。论证小组认为此声明可以说明该品牌官网“在没有任何通知或提示的情况下修改”、“并不保证上述材料和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可靠性”,但不能充分证实中****公司在质疑事项一的真实性。
(4****小组2022年1月6日书面要求中****公司在2022年1月10日上午1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由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质疑事项一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中****公司公章)。若中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或逾期,质疑成立。
(5)质疑人按时递交了**市信****公司出具的《设备参数说明函》,说明其生产的 “相关设备满足实际使用需求,满足招标文件所提要求”,并加盖中标人及**市信****公司公章。
综上所述,此项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质疑。
质疑事项3:在“公开招标公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二、****中学(五象校区)、三、****中学五象校区高中部、四、****中学(民族校区)、五、****中学(**校区)、六、****中学、七、****中学、八、****中学、九、南****学校(新阳路校区)的“标准POE24口交换机”中技术参数要求的“▲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口≥24,100/1000M SFP千兆光接口≥4个,10/100/1000M复用电口≥2个;”
“5.工作温度-5°-55°,提供官网截图;”
质疑人通过查看“中标结果公告——附件-中标单位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标人:****公司 所提供的“标准POE24口交换机”投标型号为:信锐的XS3200-28P-PWR-LI,技术应答为:“▲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口24个,100/1000M SFP千兆光接口4个,10/100/1000M复用电口2个;
5.工作温度-5°-55°,提供官网截图;”
质疑说明:根据查询信锐官方网站、查询信锐XS3200-28P-PWR-LI交换机的权威第三方检验报告(进网检验)和质疑人的调研,
1. 在信锐官网以及信锐XS3200-28P-PWR-LI交换机的权威第三方检验报告(进网检验)上找到XS3200-28P-PWR-LI交换机不具备2个10/100/1000M复用电口,XS3200-28P-PWR-LI交换机实际情况和招标需求是有差异的,但公示的报价参数完全满足招标参数。
2. 在信锐官网上找到XS3200-28P-PWR-LI交换机实际工作温度是在-5℃~50℃,而不是工作温度在-5°-55°;并且招标参数要求提供官网截图,XS3200-28P-PWR-LI交换机实际情况和招标需求是有差异的,但公示的报价参数完全满足招标参数。
质疑答复3:
(一)2022年1月5日中****公司针对质疑事项提供“关于质疑情况告知函的回复”及生产厂家官网相关截图。
(二)2022年1月6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委员会作质疑论证,对质疑事项、中标人“关于质疑情况告知函的回复”逐项论证。
(1****小组复查投标文件、核对投标文件中与该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论证现场查询生产厂家官网,发现中****公司投标文件中截图与生产厂家官网当日显示的内容有差异。
(2)“信锐”品牌官网当日显示内容与质疑人举证材料一致。
(3)中****公司递交的《关于质疑情况告知函的回复》中“信锐公司官网声明的截图”(即“法律声明”)当日在该官网仍显示可见。论证小组认为此声明可以说明该品牌官网“在没有任何通知或提示的情况下修改”、“并不保证上述材料和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可靠性”,但不能充分证实中****公司在质疑事项一的真实性。
(4****小组2022年1月6日书面要求中****公司在2022年1月10日上午1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由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质疑事项一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中****公司公章)。若中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或逾期,质疑成立。
(5)质疑人按时递交了**市信****公司出具的《设备参数说明函》,说明其生产的 “相关设备满足实际使用需求,满足招标文件所提要求”,并加盖中标人及**市信****公司公章。
综上所述,此项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质疑。
质疑事项4:根据查询大华产品DH-ICC-U8000S4D-HW-U128的产品彩页和质疑人的调研,
1. 在大华的产品彩页中,DH-ICC-U8000S4D-HW-U128该款产品是配置1颗Hygon 7165 2.0G 48M 24C 180W CPU,不满足采用两颗英特尔的CPU的需求,DH-ICC-U8000S4D-HW-U128算法服务器实际情况和招标需求是有差异的,但公示的报价参数完全满足招标参数。
2. 在大华的产品彩页中,实际DH-ICC-U8000S4D-HW-U128该款产品是配置16颗内存插槽,不满足最大采用支持20根内存的要求,DH-ICC-U8000S4D-HW-U128算法服务器实际情况和招标需求是有差异的,但公示的报价参数完全满足招标参数。
3. 在大华的产品彩页中,实际DH-ICC-U8000S4D-HW-U128该款产品是配置4个USB3.0接口,不满足不少于5个USB接口的要求,DH-ICC-U8000S4D-HW-U128算法服务器实际情况和招标需求是有差异的,但公示的报价参数完全满足招标参数。
质疑答复4:
(一)2022年1月5日中****公司针对质疑事项提供“关于质疑情况告知函的回复”及生产厂家官网相关截图。
(二)2022年1月6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委员会作质疑论证,对质疑事项、中标人“关于质疑情况告知函的回复”逐项论证。
(1)官网查证中****公司递交的《关于质疑情况告知函的回复》中“**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示网站法律声明”属实,论证小组认可其表述意义。
(2****小组认可中****公司对质疑事项四的回复内容及生产厂家******公司针对质疑事项四出具的“关于我司算法服务器招标参数满足情况说明函”。
综上所述,此项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质疑。
如质疑人对此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提起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本项目的关心和支持!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答复日期: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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