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2
1、问题描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1.7(四)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按给定模板填写,模板详见图纸压缩包内,图纸压缩包内没有找到给定的模板
回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但中标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供招标人核验,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小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3.1.4其他要求: 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 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详见附件
2、问题描述:请明确是否要求独立保函,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须知中未要求
回答:投标保证金金额:15.7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缴纳方式: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交易中心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缴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缴纳
****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需登录**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中,点击“纸质保函上传”,选择已报名的标段编号,将纸质保函的电子件上传进系统中。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环节进行查看
(三****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方式缴纳,缴纳方式参照(二)。
(四)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五)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进入“**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房屋市政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市公共**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履约保证金:投标企业确定为预中标人后,可以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必须从中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方式缴纳。投标人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 号)要求执行”。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单位需按中标价格的10%缴纳履约保金。履约担保提交时间: 中标公示期满后7 个工作日。
3、问题描述:针对招标文件中规定:本工程不接受2021年以来****交易中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因MAC码地址相同而废标的企业投标质疑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中第二章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建设部令条43号修正)中第二章第六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第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我公司于2021年1月的项目投标中因MAC码地址相同而废标,但我公司已在在开标结束后接受了相关行政处罚,并在信用中国公示,在****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公示,限制投标6个月(不允****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我公司的处罚期限在2021年6月7日已经结束,而且处罚期过后我们也参与了相应项目的投标。综上所述,我公司是否可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回答: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