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工作部署和《中共**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干部作风“五不为”群众评议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办发〔2020〕47号)文件精神,(略)拟以自行采购的方式对**黎族自治县2021年度干部作风“五不为”**治生态评议评价项目进行采购询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询价的单位应于2022年1月15日前向(略)提交**黎族自治县2021年度干部作风“五不为”**治生态评议评价项目一次性书面报价。书面报价应包括:本次执行评议评价项目的劳务费、报告费,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交通、工作餐和住宿费等费用,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书须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二、报价书应包括:报价函、报价一览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简介、人员名单和业绩清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三、工作内容:根据“昌办发〔(略)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标省委、县委工作要求,被询价的单位应就**黎族自治县2021年度干部作风“五不为”**治生态评议评价项目作出报价和详细工作方案(2022年3月上旬分别提交2021年度干部作风“五不为”**治生态评议评价独立报告)等内容。
四、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略)。
五、采购预算:(略)
六、在询价采购截止日期对收到的方案进行评定,确定**黎族自治县2021年干部作风“五不为”**治生态评议评价项目承担单位。
七、其他事项:报价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略),当副本内容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询价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