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资产招(略)
(22)厦产公字第****号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略))的规定,下列资产(略)。
标的名称 | 厦禾路4(略) | ||
信息披露起至日期 | 自(略)至(略)止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
登记截止时间 | 自****年1 月5日起至(略) 1月 18 日止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 ||
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略)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略)),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略)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略) **** ****
服务投诉电话:(略)
监督举报电话:(略)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年 1 月 5 日
资产招租信息公告
本(略)拟出租下列资产,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国资产〔****〕140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已按厦国资产〔(略)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并已向本企业职工进行公示,听取了职工意见。
2、上述(略),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如有不实,我司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3、本(略)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中心对意向承租人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仅作表面的核对,产权交易中心基于意向承租人的保证将有关资料转达给(略),(略)将自行对意向承租人的身份及其他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对交易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进行评估和判断。
4、本(略)保证各意向承租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在信息公告发布后不撤回上述标的,否则将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合同期租金底价的5%作为赔偿。
5、本次招租标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出租,本次招租行为(略)。
一、(略) | 厦禾路444号之一、厦禾路444号之六房产分开招租(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 |||
二、(略) | 详见《(略)案》 | |||
三 、 其 他 交 易 事 项 | 招租底价 | 详见《(略)案》 | 招租期限 | 详见《(略)案》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 保证金 | 详见《(略)案》 | |
拟公告期限 | 10个工作日 (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 否 | |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 |||
受让(略) | 1、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略) 2、如(略)在本次招租项目结束前查明意向人被国资委和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或存在拖欠厦门亿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金累计3次及以上,或被列入安全隐患整改黑名单,或存在转租记录,或与厦门轻工集团及所属企业有诉讼、纠纷记录,或信用报告中存不良信用记录的,则(略)有权不与其订立合同。 3、不允许污染型企业、从事危化品生产和储存的企业入驻。 | |||
租金价款外是否含有其他需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 1、应缴厦门产(略) 承租方 承担。 2、详见合同及方案。 | |||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 |||
其他披露事项 | 详见《(略)案》及《租赁合同》 |
本(略)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信息公告发布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