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博物馆馆藏文物搬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1月24日 10:00((略)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博物馆馆藏文物搬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包序号:
包名称:(略)博物馆馆藏文物搬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略)
数量:(略)
简要规格描述:对(略)博物馆馆藏文物藏品约 3万件文物搬迁至(略)省徽州历史博物馆(新馆):1.负责(略)博物馆(老馆)、曹宅、徽州府衙三处文物藏品搬迁项目的部分内外箱制作、下架、整理、核对查验、包装、运输至新馆库房、拆箱、重新上架、以及监督等工作。2.负责库房藏品档案资料的搬迁,含打包、装卸、搬运以及其他产生相关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略):包别 1,自合同签(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略)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别1:填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后,供应商需在投标环节进行对应的资格要求响应。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别1:(1)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①身(略)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略)
⑤供应商诚信履(略)。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或其法定(略)(自开启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本项目(略)。
(4)其他: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力、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近三年来承担过文物运输或文物搬迁的业绩。(请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放入纸质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01月13日至****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 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人员聚集风险,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QQ邮箱:(略)@qq.com)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1月24日 10:00((略)时间)
地点:(略)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略)百川路15号)
五、开启
时间:****年01月24日 10:00((略)时间)
地点:(略)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略)百川路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
1.项目类别: (略)
2.资金来源:(略)
3.标段(包别)划分:(略)
4.项目地点:(略)
5.磋商保证金:(略)
6.磋商注意事项:
①本项(略)。
②疫情期间,各供应商来现场参加供应商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并提供近期行程卡和健康码。(略)市以外的供应商请携带开标截止日48小时内有效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无以上防疫材料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发送到指定邮箱(****@qq.com)的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略)公告第八项内容。)
8.本(略)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略)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文物事务中心
地 址:(略)徽城镇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略)百川路15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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