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原于****年1月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水工部分)二标段设备采购(7至12标段)招标公告”,考虑当前国内部分地区聚集性疫情仍成进展态势,为全力(略),保证该(略),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补充内容如下:
1、疫情低风险地区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参加投标单位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结束后投标人立刻离场,评标结果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2、凡宁夏行政区域外人员入宁,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略)在48小时内再完成一次核算检测。
3、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因当地防控要求无法入宁的投标单位,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签字、装订、密封等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须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承诺函,承诺其对招标全过程予以认可,因邮寄过程中造成投标文件的迟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密封破损、丢失等不可控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提交承诺函可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招标代理机构(略)标文件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由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拆封邮件,对投(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公开开标。
6、承诺函接收邮箱:(略)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与礼盛巷(略)
收件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7、为保证邮寄的投标文件顺利递交,建议投标人:①严格做好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等工作;②严格做好邮件的包装、保护等工作;③采用顺丰等服务质量较好的快递公司;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3天前寄到投标文件。
8、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略)关公告及通知等,以最新内容执行。
招标人:(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共同招标人:(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与礼胜巷交叉口银川万达中心C座****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