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上河美墅建设项目居配电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略) (略)的**县上河美墅建设项目已经泗发改核[****] 4号、泗发改变更[****] 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上河美墅建设项目居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略) 1.1 工程地点: **县众兴镇振兴路北侧,**路西侧; 1.2 工程规模: 主要内容包括10KV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柜、DTU柜、室外环网柜、电表箱、计量箱、分支箱、交流充电桩、高低压电缆、室外排管、电缆沟、设备基础、配电房内的安全生产器具、防雷接地等采购、施工、调试。 (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完成合同工程总量的50%时付合同价的5%;全部工程完工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上河美墅建设项目居配电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项目预算价:(略).81元 ,招标控制价:(略).81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略)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略) 4.2企业资格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略)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略)(机电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4.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略)(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其它要求。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略)工程(略)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略)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略)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项目(略),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略)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略))。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略),需提供(略),全国统一查询电话:****(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略),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 4.10投标人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4.11符合法(略)。 4.1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8:30至(略)17:3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略),客服热线:400-998-****。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略)。投诉要(略)。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略) 电话:(略) 投诉受理单位:(略) 电话:(略)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略),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略)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略) | 邮 编:(略) | E-mail:/ | E-mail:/ | (略) (招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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