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略)
招标须知:(略)
1、水钢医院便民服务部地址:**省**市**区**大道中段564号。
2、对外出租区域:水钢医院门诊大楼一楼大厅内,项目使用面积约30平米。
3、经营范围:主要包含日用百货、饮料、休闲食品、水果、办公用品等各种预包装或定型包装商品。按照合理要求,可适当拓展服务保障项目(不得拓展加工类食品和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及爱婴医院管理需要不得经营售卖如下产品:烟、酒、奶粉(略)。
4、根据政府部(略),水钢医院便民服务部项目经营的商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引进,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否则买(略)。
5、本次对外租赁采用网上公开方式竞拍,按照总价价高(略)。
二、竞拍要求
1、在中国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单位正常(略),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法人主体单位。
2、承租单位须具备经营资质,投标时需提交上述资质的盖章复印件。
3、竞拍单位需提供现有经营百货超市的项目名称,同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行业、国家行政机关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
4、本项目的用途为百货超市,涉及(略),需在报价前自行向工商、生态环境、住建(消防)和**等部门了解标的是否能够取得许可,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和保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全部由承(略),与出租方无关。
5、竞拍单位应为行业内的资深和富有经验的企业,在市场上有近两年可供参考的运营经验,应能充分掌握、理解并有足够的能力根据出租人的要求,进行医院百货超市管理。
6、意向单位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略),查看相关资料、标的详情现状和有关政策规定,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公告未尽事宜,标的物(略)。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出租方不统一(略),意向受让方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话向转让方进行咨询。
三、合同签订时限:接到竞拍方中标通知后需在15-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租赁费,水钢医院在收到租赁费后7天内需将场地移交给中标方,中标方接收场地后应当按出租方通知要求组织进行管理。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租金缴纳的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处理,未按合同时限组织管理场地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四、付款方式:现汇。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向水钢医院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一年场地租赁费,缴纳租赁费后按照承租方要求3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发票。
五、双方需要(略)
1、便民服务部应当允许医院职工持职工会员卡进行消费,便民服务部内所有消费项目必须对职工会员卡开放,不得在价格、服务等各方面区别对待。职工会员卡消费(略),便民服务部每月与水钢医院进行消费对账同时开具发票按月报销职工会员卡消费金额,禁止使用员工福利卡套现,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
2、中标方必须无偿给水钢医院代收担架费、保洁罚款、特医食品费、陪床费等10余项收费项目,因此而产生的税费由医院承担,其它(如收据等费用)由中(略)。
3、因便民服务部现在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中标方需全部无条件接收现有经营方所有在架和库存商品,货款大约(略).00元。硬件设施,收银电脑、收银软件、复印机、饮水机、LED显示屏等设备,大约****.00元,以上款项中标方须一次性付给现有经营方后,现有经营方将场地移交。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客户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略),开增(略)。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