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澄江大道(含澄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重发公告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泰和县]澄江大道(含澄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重发公告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01-20]
招标投标格式(略)
江西省房屋建筑(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工程名称 | 澄江大道(含澄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 | ||||
工程地址 | 泰和县城 | ||||
建筑面积 | 0.0 ㎡ | 结构/层数 | 框架/0层 | ||
招标范围 |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管线工程、电力与道路绿化、照明工程以及新建桥梁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控制价 | (略).23元 | 开标时间 | ****年01月19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齐力建设集团有(略)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略).39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潘志华 | 注册编号 | 苏(略);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第三中标(略)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28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14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14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齐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苏滁现代产业园****年度第一批市政工程一标段。 | ||||
第二中标排(略) | |||||
申报的业绩 | |||||
第三中标排(略) | |||||
申报的业绩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略) | 齐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承诺内容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承诺内容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略)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略)),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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