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略)(灵自然资规告[****]1号) | |||||||||||||||||||||||||||||||||||||||||||||||||||||
灵自然资规告[(略)/1/20 | |||||||||||||||||||||||||||||||||||||||||||||||||||||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略)。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县自然**和规划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01月20日 至 ****年02月10日 到 **县自然**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02月1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02月10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02月11日15时00分 在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
**县自然**和规划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