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鲍店路、货场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项目(略)
项目编号 | E(略)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略)-04-(略) | |||||||
招标项目名称 | 邹城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鲍店路、货场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项目 | |||||||||
项目地点 | 邹城市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位于邹城市,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内容包括:对邹城市鲍店路、货场路雨污合流管道进行分流制改造,提升城区排水、排洪设施,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增强雨水排放能力,对开挖后路面、人行道、路沿石等进行恢复施工。本次招(略)。(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最终评审价为准) | |||||||||
招标范围 | 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含现场勘察、地形测绘、工程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略)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程项目。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略)。 | |||||||||
招标项目规模 | 本次(略):约2400万元,具体金额以(略)。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50000万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2400万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略) 2、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略)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略)(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给排水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须在(略));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略)(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同时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资格审查方式: (略)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略)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略)午9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网址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ZouCheng)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略)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略) | |||||||
是否采用电子招(略)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cn/JiNing;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cn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cn/ZouCheng;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略) | 招标人地址 | (略) | |||||||
招标人联系人 |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
行政监督部门 |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监(略) | (略)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略)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略)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0537-5198001 1556471808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完成(项目代码:2110-370883-04-01-598770),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 E(略) 2、工程名称:邹城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鲍店路、货场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项目 3、标段划分:(略) 邹城市鲍店路、货场路雨污合流管道进行分流制改造,提升城区排水、排洪设施,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增强雨水排放能力,对开挖后路面、人行道、路沿石等进行恢复施工。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2400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最终评审价为准)。 5、招标人:(略) (1)联系地址:(略) (2)联系人:(略) (3)联系电话:(略) 6、招标代理机构:(略) (1)联系地址:(略) (2)联系人:(略) (3)联系电话:(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略) 2、具(略)(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略)(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投标人拟(略)(须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略)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略):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工(略)(道路工程和(略))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同时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略)。 8、资格审查方式: (略)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略)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略)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ZouCheng)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操作咨询:(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 (略)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略),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略)。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略)无异议。 5、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15564718087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Zou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ZouCheng)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略) (略) |
1 | 招标文件审核承诺书.pdf | 从(略)022-02-11 | |
2 | .zbd | _1__1__1_.zbd在线查看 | 从(略)022-02-11 |
3 | 建设工程投标(略).pdf | 从(略)022-02-11 | |
4 | 投标企业标书编制操作手册.pdf | 从(略)022-02-11 |